财综字〔200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做好民政统计工作,近几年,我司对全国县以上民政统计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通过培训,广大民政统计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工作过程中人事变动频繁等原因,部分统计人员调离了统计岗位,新接手统计工作的人员因为不熟悉统计工作程序和统计软件,给统计工作带来困难,影响了总体统计工作的开展。为满足各地的要求,经研究,我司决定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初步暂定每年举办两期统计软件培训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培训每年两期,分春、秋两季。春季班定于每年5月或6月,秋季班定于每年9月或10月。
二、培训地点: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管理干部学院)。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由我司负责派人讲课和上机培训辅导。
四、参加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财处汇总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统一将人员名单提供给民政部培训中心,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培训和下发培训通知。
五、费用:培训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请各省将需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每期培训前的
民政部培训中心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010)61595407
传真:(010)61595419
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联系人:吴子攀
联系电话:(010)58123309
传真:(010)58160623
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