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化建设 不断强化婚姻登记服务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民政局

庆阳市西峰区辖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3万人。为了提高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水平,2000年成立了西峰区婚姻登记处,实行全区婚姻集中登记。20064月批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定编的婚姻登记员3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名。年登记结婚2600对以上,登记离婚450对以上。近几年,特别是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颁布实施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窗口”服务单位形象,赢得了群众的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基础建设,切实改善工作条件

基础建设滞后,长期以来困扰着我处婚姻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基础工作条件,2003年,区民政局多方筹措资金,在市区主要街道上建起了90平方米的婚姻登记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内设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候登区、档案室、摄影室、卫生间。各区域竖牌明示,标志醒目。结婚、离婚登记室设置了宽面低柜台,婚姻当事人和婚姻登记员相对平坐。婚姻登记员统一着装,配戴胸牌,设有桌签。侯登区配备了转凳、软椅、沙发、饮水机、空调。为了保证候登和登记有序进行,侯登区排队有明确指示或叫号,并在明显位置摆放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报纸、杂志等宣传资料,供当事人参考、阅览。整个婚姻登记处环境优雅舒畅、详和温馨,较好地体现了人性化服务。为了提高登记工作的信息化服务水平,今年又一次性投资了3万多元,安装了爱普生婚姻登记管理专用服务器,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咨询、档案管理、综合统计、数码摄像一体化系统管理,使婚姻证书和审查表格填写及照片处理一次打印传输完成,打印的婚姻登记证件和各类审查处理表书面整洁、美观大方。婚姻登记处现有电脑3台,打印机2台,婚姻登记信息实现数字化,开创了全市婚姻登记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先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二、实行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管理是一个单位和各项工作的灵魂,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婚姻登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坚持从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入手,强化了对各项工作的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机关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查阅制度》、《婚姻登记员职责》等7项制度,装框上墙。采取上下班考勤,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发生登记差错追究责任,出现群众举报,取消优秀评定资格等措施。以规章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二是加强证件管理,对婚姻证件确定由专人管理,按编号造册登记发给登记员,依证号顺序安全使用。一月核对一次,一年清理一次,对作废证件造册登记上缴销毁。证件购买通过上级民政部门,杜绝了非法证件流入登记机关。多年来未发生过婚姻证件丢失和假证现象。三是加强收费、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婚姻登记每对收取9元的标准,通过领取当地收费局事业单位收费正规票据,对登记当事人实行开票制收取证件工本费。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取费用按期上缴财政,采购证件由财政拨付专项经费,从根本上杜绝了超标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发生。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新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婚姻登记档案专人管理。纸质档案归档做到日清月结,按照结婚、离婚、补发证件、撤销登记分门别类入盒编码归档;电子档案一边登记一边输入,系统编码,硬盘存储。档案室安装防盗装置,档案资料保险铁柜存放,达到了防盗、防火、防潮、防蛀,妥善保管的要求。

三、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打造民政“窗口”形象

办理婚姻登记是人一生中的大事,会留下永恒的记忆,这对树立我们民政部门的“窗口”形象至关重要。对于前来办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我们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声亲切问候,一腔热情解释,一句祝福相送。为当事人填表方便,我们在登记室专门配备了填表的桌椅、笔墨,贴出了各类申请书规范样本,供当事人参照,工作做到了入细入微。为保证当事人一次登门,办完登记,我们利用爱普生婚姻登记服务系统,为当事人数码摄像,系统连接,一次传输成像于审查表和婚姻证书上。做到随审查、随照像、随登记、随出证,使过去连同照像一两天才能办理的登记,现在只需不到半个小时,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受到群众的称赞。对于不便前来登记的当事人我们采取了上门登记。今年西峰城区一对当事人登记结婚,男方下肢残疾,上楼登记十分困难,登记处及时为他们上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倍受感动。

四、坚持依法办事,坚决杜绝人情登记

婚姻登记既要体现人性化服务理念,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有时遇到因年龄不够、证件不全或一方不到场而拉关系、托人情要求违规登记的情况,其中不乏有农村为了分得征地款、城市为了分得住房、也有未婚先孕等多种原因。我们在登记时,始终做到依法办事,依程序办理,坚持做到“四不登”:即手续不全不登、年龄不够不登、双方不到场不登、意愿不明确不登,有效的杜绝了违法婚姻现象发生。一次本区董志镇农村一男子为了分得征地款托熟人说情,急于要求与婚龄差1岁的女方登记结婚,被登记处拒绝。今年初,城区一女同志持双方完整手续,前来办理结婚登记,声称男方在基层油田工作,交通不便,不能到场。连续两天缠着要求办理登记,登记人员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耐心劝解,指出违法登记属无效婚姻,不被法律保护,将来一旦发生反悔,使财产等一系列权益可能产生不利于一方的后果,女方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心悦诚服,满意而去。

五、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政务公开是监督婚姻登记工作的有效形式。我们在登记区墙面制作了政务公开栏,重点公开了8项内容。即: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结婚登记条件与程序;离婚登记条件与程序;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婚姻登记员照片,办公时间;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为了较好地发挥婚姻登记处的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婚姻登记员的行为,我们实行了对外服务承诺制,接受群众监督。承诺依法登记,秉公办理;不施刁难,不谋私利;态度热情,业务熟悉;提供咨询,解惑释疑;按章收费,出具票据;婚庆用品,自愿购取。承诺内容装框上墙公布后,受到了登记当事人的一致赞扬,为时刻提醒和自律婚姻登记员的行为,发挥了较好作用,当地报纸以此为主题,多次宣传报道。

    近年来,我处婚姻登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部门对我们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继续开拓创新,加倍努力,使我处婚姻登记工作不断满足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