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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红塔区地处滇中腹地,是玉溪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云烟之乡”、“花灯之乡”和“聂耳故乡”的“三乡”美誉。全区面积1004平方公里,总人口42万人,居住着汉、回、彝、哈尼、傣、壮、纳西等26个民族。全区平均每年约有9000多人申请婚姻登记,占全区总人口的2.14%。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红塔区实现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成立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目前,婚姻登记处有主任1人,工作人员10名,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责,扎实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登记处累计办理婚姻登记9000多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2004年度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5年以来,我区按照民政部、省、市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认真开展以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化办公、树立文明窗口等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主要做法是: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大经费投入。我区于2003年9月撤销了全区8个乡镇婚姻登记点,成立了红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配备了5名专职婚姻登记员,由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管理。2006年7月,为理顺婚姻登记处的管理体制,解决集中登记后登记工作量大的问题,确保婚姻登记业务顺利开展,经区编制委员会同意,婚姻登记处设为民政局内设机构,增设了科室负责人1名。2003年11月17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入玉溪市政府、区政府共同兴建的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为此,区政府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婚姻登记处,共投入30余万元建设了占地面积200平方米的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颁证仪式厅、计算机操作室、摄影室、化妆室等,并配置了5台电脑,一台复印机,一台多功能彩色打印机,一台数码专业照相机及摄影背景布、电视机、VCD、组合音响等设施,极大地方便了婚姻当事人,受到了好评。
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登记程序。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出发,在登记处大厅内设置了“为民服务五项承诺”、“婚姻服务文明公约”、“结(离)婚登记程序”、“办公时间及监督电话”、《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以及各种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牌,尽到告知的义务,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在进行登记前,通过制作结(离)婚登记告知单和婚姻登记员现场解答等方式,对婚姻当事人尽到告知的义务。告知单中详细地宣传了婚姻登记程序、禁止结婚的情形、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以及隐瞒事实办理婚姻登记的后果等内容,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避免了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时,婚姻登记处详细解释办理结(离)婚登记、撤销婚姻和补发婚姻登记《声明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规范的登记程序,使婚姻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声明书》的重要性。婚姻登记员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了解当事人的结(离)婚意愿以及精神健康状况,依法按程序进行婚姻登记,坚决做到“五不办”,即: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自愿不办;当事人不签署声明书不办;当事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办,确保登记程序合法化,使婚姻登记合格率每年都达到100%。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玉溪市和红塔区两级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业务量较多的一个窗口,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着民政的形象,还影响着人民政府的形象。区民政局根据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人、规范事的目标。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活动和行风标准的要求,建立了学习教育、工作上下班、行风建设、服务承诺、责任追究、财务管理、证照管理、公章管理、档案保存、监督考核和奖惩等10项规章制度,对本职业务、岗位责任、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风建设、政治业务学习、奖惩办法进行细化量化,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做到了人员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
二是建立行风监督制,规范登记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对执法登记、收费、文明办公、环境、秩序、社会监督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监督。同时采取调查服务对象、填写服务反馈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立行风评议意见簿和举报箱等形式,全面对登记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实行监督。采取自评、集体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登记员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化办公。婚姻登记处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婚姻登记计算机管理。为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婚姻登记处配置了五台电脑,统一使用民政部提供的软件,实现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等由计算机打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出证合格率。
五、树立文明窗口,提升服务形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提高工作人员服务素质做起,掀起树形象高潮,制定了婚姻登记员礼仪、行为规范,使婚姻登记员树立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打造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我们为婚姻登记员配备了夏、冬两套工作服,做到了着装统一整洁,持证上岗,挂牌办公。同时,要求所有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努力打造文明优质的窗口形象,建设了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周到的高素质婚姻登记队伍。为体现以人为本,婚姻登记处积极创造条件,科学布置登记环境。做到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排队等候分室设置,合理布局。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实行开放式面对面办公,登记时采取排队叫号式服务,方便当事人作出声明及婚姻登记员询问相关情况,为婚姻当事人保护个人的隐私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体现了以人为本。
通过一年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如今的红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环境优美、服务制度规范,树立了以人为本、管理规范、文明服务的窗口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