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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青秀区原名新城区,2005年3月南宁市区划调整后更名为青秀区,青秀区位于南宁市东部,辖4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仙葫经济开发区,46个村民委员会、5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面积872平方公里,人口47.2万。
2004年以来,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南宁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了婚姻登记工作的制度和规定,狠抓婚姻登记处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城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
开展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以来,我们注重在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婚姻登记工作的一整套制度规定。
一是建立了规范婚姻登记员服务行为的一整套制度规定。为了提高婚姻登记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我们从提高婚姻登记员的素质入手,建立了规范婚姻登记员服务行为的制度规定,我们建立了婚姻登记员《首问责任制和连锁责任制》,要求婚姻登记员接待群众,热情周到;问明情况,详细记录;本职范围,当场解答;复杂问题,及时传达;第一受理,责任不推;有问而来,满意而归。做到哪一个环节出现服务问题,除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建立了《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考评奖惩制度》,对婚姻登记员的言行举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婚姻登记员做到10个不准,即:不准离岗串岗,不准推诿扯皮,不准仪表不整,不准相互闲谈,不准使用服务禁语,不准乱收费,不准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准刁难当事人,不准训斥当事人,不准与当事人争吵。要求婚姻登记员做到
“十个一点”,即:做到“嘴巴甜一点、办事细一点、行动快一点、微笑露一点、脑筋活一点、效率高一点、质量好一点、说话客气一点、态度好一点、服务周到一点”。要求婚姻登记员做到
“三声服务、四个到位、五个一样”,即: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接待迎到位、办事想到位、困难问到位、文明服务到位;做到受理与咨询一样热情、生人与熟人一样和气、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早来与晚来一样接待。此外还对开展“特色服务”和岗位练兵活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对老、弱、病、残等服务对象开展优先服务,婚姻登记处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季组织一次业务知识竞赛,每年对婚姻登记员轮训一次,选派婚姻登记员外出参加业务知识、微机操作等各类培训班学习。
二是建立了婚姻登记处日常管理的一整套制度规定。我们建立了《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婚姻登记员守则》、《政治学习》、《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财务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日常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证件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印章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档案和数据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个案处理、申请人数量激增等特殊情况处理应急制度》,对婚姻登记处的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我们还建立了《婚姻登记处晨会制度》,每天早上7点50分,婚姻登记处由主任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晨会,总结上一天工作情况,安排当日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了婚姻登记处政务公开的一整套制度规定。我们把《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职责》、《婚姻登记处人员分工》、《结婚登记须知》、《离婚登记须知》、《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须知》、《关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时间安排表》全部上墙公示,向社会公开办公时间和地点,公开管辖权限,公开申请结(离)婚登记条件,公开办理结(离)婚所需相关材料,公开办理结(离)婚登记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职责,公开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编号,公开婚姻登记咨询电话。
二、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夯实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基础
健全完善的制度规定如果不去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不好,就会违背制定制度规定的初衷,直接影响到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的质量,因此,我们从抓规章制度的学习、监督上入手,认真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
一是抓好规章制度的学习。我们把婚姻登记处的规章制度印制成《婚姻登记处简明工作手册》,下发婚姻登记员人手一册;把每个星期五下午固定为业务学习日,由婚姻登记处主任组织学习婚姻登记处规章制度;把规章制度的内容列入婚姻登记处每季度业务知识竞赛的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使婚姻登记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得到认真落实。
二是抓好内部监督。城区民政局每月对婚姻登记处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每年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一次述职,把遵守婚姻登记处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列入述职的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督促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员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搞好外部监督。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2004年12月,城区政府聘请了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担任婚姻登记监督员,然后组织婚姻登记监督员培训,使他(她)们熟悉婚姻登记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婚姻登记监督员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婚姻登记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给婚姻登记处提出批评和意见,督促婚姻登记处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自从聘请婚姻登记监督员以来,婚姻登记监督员给婚姻登记处提出意见和建议43条,发现问题32个,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提高了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水平
由于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婚姻登记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又结合城区实际认真抓好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大大提高了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婚姻登记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一整套规范婚姻登记员服务行为的制度规定得到了贯彻执行,加强了婚姻登记处的行风建设,提高了婚姻登记员的服务质量,婚姻登记员队伍政治觉悟高、法制意识强、业务素质好。2004年以来,没有发现婚姻登记员接受婚姻当事人送礼或送红包的现象,婚姻登记员先后145次拒绝婚姻当事人要求照顾的吃请,先后37次拒收婚姻当事人的礼品和红包。婚姻登记员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思想,经常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工作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服务热情周到。婚姻登记处每年来电咨询人数达10000多人次,婚姻登记员都能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98.5%,较好地树立文明服务的民政窗口形象。
二是婚姻登记处的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城区政府加大了婚姻登记处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在城区社区服务中心的二楼腾出了3间大房子作为婚姻登记处的办公用房,面积达120平方米,为了给登记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城区政府拔专款10万元对婚姻登记处进行了装修,拆除了办公隔墙,设置了一米平台,与登记对象面对面的服务,在婚姻登记处分设了候登室、声明区、宣誓区;购置了供登记对象使用的签字笔、老花镜,制作了填写范本样版;添置了休息座椅、法律书橱、报刊夹、饮水机等服务设施;准备了办事指南、业务宣传资料等,供用户自取;摆放了鲜花、绿色植物,美化了环境;添置了微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为登记对象提供了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周到、方便快捷、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环境。
三是婚姻登记处的全面建设有了明显的进步。规范化的制度促进了婚姻登记处各项工作的落实,2004年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13102对,其中:结婚登记10645对,离婚登记245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2006年3月,城区荣获了国家民政部、计生委等部委颁发的“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城区”。
虽然我城区在婚姻登记工作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城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和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婚姻登记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树立文明服务的民政窗口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