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建设 规范管理 打造一流婚姻登记业务窗口


广东省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是我国伟大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中南部,是一个不设区和县的地级市,下辖18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全市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40万。目前,中山市共设婚姻登记机构19个,其中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城区6个街道办事处的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及全市涉外婚姻登记业务,其余18个镇婚姻登记处负责本镇辖区内的国内婚姻登记业务。2005年,中山市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14795对,其中在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的有4893对。

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310月,是中山市民政局直属的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9名工作人员,其中5名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005年市财政下拨各项经费预算为120万元。中心成立以来,禀承“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服务环境、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一、夯实硬件基础,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后,市民政局立即把市婚姻登记中心的筹备和建设提上日程,按照条例要求取消了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婚姻登记权,婚姻登记业务统归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对于中心的定位,市民政局有如下认识:婚姻登记是民政部门与普通群众接触面最广的业务,婚姻登记机构是展示民政工作风采的重要窗口部门。因此,市民政局开始就从人、财、物各方面认真进行谋划,通过多番努力向市政府争取了独立编制和经费,为中心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市民政局不惜腾出市福利院已出租的临街商业铺位供中心使用,并投资130余万元进行装修。目前,中心拥有上下两层共740平方米的办公和服务场地,接待和办证大厅、等候区、结婚宣誓室、离婚登记室、资料室、中心机房等一应俱全。中心装修风格明快大方,本着既有利于尊重当事人个人隐私,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合理布置内部环境。结婚等业务登记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但保留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而且分设了3个独立的结婚宣誓室和1个离婚登记室。此外,还先后投入20多万元,配置了先进的自动派号、自助查询、滚动宣示屏、背景音乐等系统以及电脑、打印机、液晶电视等设备。目前,中心所配置的各类办公电脑设备数量已达到11台,超过了工作人员人数。

二、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为大力推进婚姻登记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服务专业化的建设,中心开办之初即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之后又根据民政部、省厅规范化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多次进行修改并付诸实施。中心要求所有婚姻登记员及辅助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在业务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岗位责任明确,保证令到责行,奖惩分明;规范工作人员言行,要求以“四好”(服务态度好、遵守承诺好、工作质量好、执行政策好)和“五心”(对待群众热心、解答咨询耐心、处理问题细心、服务工作诚心、听取建议虚心)为服务标准,真正做到行为有规范、服务有准则;对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数据的管理、使用均作明确、严格的要求,做到人离章入柜,婚姻证件领用、交还、销毁必须按规定作相应的记录,数据要专人管理、使用合法;在遇到申请人数增多或网络出现故障时,能立即启用应急预案,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中心办事有法可依,管理有章可循,服务有尺可量,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

(二)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中心挂牌成立之初,几乎所有的婚姻登记员都是新手,如何在短时间内熟练的掌握登记业务,快速、准确地为当事人服务,成了工作人员的首要任务。中心采取了在岗培训、内部考试、个案讨论、外出参观等多种学习方式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培训一般是在岗自学,也有安排参加脱产学习;考试是定期举行的,每年不少于两次。为全面检查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中心最近还要求每人出一份试卷并纳入题库作定期考试用,内容涵盖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个案讨论不定期举行,只要在登记过程中遇到新案例、新情况,中心都会利用空余时间及时开会进行讨论和分析。正是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短期内得到飞速提高,保证了自开办至今无一例有效投诉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一)依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在中心醒目位置设立婚姻登记业务公告栏。在登记大厅内放置供当事人免费取阅的各类业务相关资料,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较好的完成了登记机关宣传法律、倡导文明婚俗的职责;制定各类婚姻登记告知单,在告知单中详细注明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避免了矛盾和纠纷,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认真执行登记程序,充分体现当事人责任自负的新要求。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婚姻登记工作更加强化服务的功能。中心在日常登记工作中,认真执行《规范》中相关规定,依法登记,依法按程序办事,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声明的重要性,充分体现婚姻登记当事人责任自负的新要求。

四、顺应形式发展,推动业务信息化建设

(一)积极推动登记工作的信息化

婚姻登记机关实行信息化管理是社会进步的趋势,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使用计算机办理业务,有自己的局域网、中心机房和特约的网络维护工程师,是“广东民政业务系统统一软件—婚姻登记系统”的首批使用单位,也是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目前,我中心各类《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均由计算机打印,为实现全省婚姻登记数据资料联网做好充分的准备。下一步,市民政局已决定投入200万元左右在本地建立广东省民政业务系统统一软件运行平台,届时全市婚姻登记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高效性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二)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实施档案电子化工程

妥善保管好婚姻登记档案是登记机关的重要职责。中心严格依照民政部、档案部门制定的归档要求,健全了婚姻登记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询等管理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还利用业余时间,用1年时间把中山历年涉外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共1.46万份全部补录入计算机,完成了中心所有婚姻登记档案目录电子化的工作,确保了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安全和高效使用。今年开始,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市民政局和档案局决定利用12年的时间,把全市历年的40多万份婚姻登记档案全部进行电子化,目前正在紧张实施中。全部完成后,省民政厅及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以通过省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在中山市范围内登记的当事人档案进行实时查询。

(三)开展网上预约登记业务,方便群众办事

中山市是全国第一个率先在地级市中开通网上预约婚姻登记业务的城市。我市婚姻登记业务是全市行政服务在线的一部分,于20056月开通。任何群众只要登陆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的网址,均可在网上提交有关表格,所有资料将即时传输到中心的专用电脑。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网上资料进行初审,凡符合条件的提前制作好有关资料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届时只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和证明文件到中心再次进行复核,即可马上颁证。为鼓励群众使用网上预约登记,中心还增加了周六上班时间,凡是网上提交申请的当事人,可选择周六领证。同时中心还开设了网上预约登记专用窗口,在登记业务繁忙的时候,网上预约登记的当事人可不需排号优先在专用窗口办理。网上预约登记业务开展以来,采取这一形式的群众越来越多,目前已达到1000多对。

五、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礼仪

中心自成立之始,即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礼仪规范》,明确工作中使用和禁用的语言及行为、上班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等。同时,通过开展评选“服务之星”、“服务质量评价”等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了较强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2004年、2005年本中心被分别评为“全省先进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以人为本,推出人性化服务

为了让新人们感受在严肃法规后蕴涵的浓浓人情,更好地宣传文明婚俗,中心为前来登记的新人推出了颁证(宣誓)服务,新人可请亲戚、朋友一起听读声明(宣誓)、拍照留念等。我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新设计了一份精美的《结婚宣誓纪念卡》以代替原颁证(宣誓)时用的《声明书》,该纪念卡除有原《声明书》上的内容外,还附增了一段宣誓词,颁证(宣誓)后免费送给新人作留念。中心工作人员同时还利用这个机会,向新人宣传婚姻法、免费婚检、计划生育等知识以及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

一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民政厅有关婚姻登记业务的有关精神,中心2006年主动扩大了业务受理范围,除6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外,全市其余镇的居民也可自由选择到中心办理登记业务。由于中心环境和服务水平都比较好,这一举措深受群众好评,目前已办理此类业务400余对。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精神,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查找婚姻档案、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复印登记资料、举行颁证仪式等服务。任何群众前来中心办理业务,除物价部门规定的登记费之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开通24小时人工咨询电话。中心除设有两部直拨咨询电话外,还在去年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了24小时人工咨询电话,满足了当事人随时了解相关业务的需要。

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发展为中山民政系统对外窗口的先进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将继续禀承“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管理和服务,争取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