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 规范服务 努力开创婚姻登记工作新局面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

我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8个乡镇、1个旅游区管理处,面积773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为怀化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也是怀化市市区内唯一一个行政区。我局婚姻登记处于1998年怀化撤地设市后成立,现有干部职工8人,承担了怀化市市区内所有居(村)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年平均婚姻登记量为3000对左右。从1998年至2006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7850对,离婚登记8621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先后获得“省婚姻登记先进单位”、“省文明窗口示范单位”、“省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为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我局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依法行政为保障,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从四个方面大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机关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近年来,我区区委、区政府对婚姻登记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为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是机构得到健全。原怀化市于1992年实行婚姻登记体制改革,率先实行集中登记,为日后的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1998年3月,怀化撤地设市成立鹤城区,我局婚姻登记处正式成立,负责市区内所有居(村)民的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我局积极请示、争取,区编委下文为我局婚姻登记处配备8名工作人员,使我局婚姻登记机构进一步得到健全,为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队伍得到加强。为适应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把婚姻登记队伍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建立了婚姻登记员业务学习、培训、持证上岗和年审考核等制度,每年都对婚姻登记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定他们的执法资格。统一定制了能够体现婚姻登记工作特点的职业装,实行统一着装上岗,统一挂牌服务。通过落实,登记员队伍业务能力得到加强,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人力保证。

三是环境得到改善。我局婚姻登记处原办公地址在一个偏僻的小巷,交通不便,办公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比较狭小,人多时,比较拥挤,给婚姻当事人带来不便。为给当事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我们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筹资200多万元,选址在交通方便的临街地段新建了600多平方米的婚姻服务大楼,并筹资30多万元,加强了婚姻登记大厅、婚姻颁证大厅和婚姻服务大厅建设,实现了全玻璃隔断开放式办公。同时,设立了婚姻服务咨询室、快相室、复印室等各种服务机构,设置了候登区、休息区,购置高档办公桌椅、制作了各种精美的办事公开栏和婚姻健康教育宣传栏,安装了空调,摆好了花草盆景,并配备饮水器、茶杯、报纸等。同时及时打扫办公室、走廊,确保办公环境的整洁美观。

二、提高服务水平,创建诚信服务品牌

近年来,我局婚姻登记处始终不渝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围绕群众需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始终把提高服务水平,创建诚信服务品牌作为婚姻登记工作的重点来抓,适时开展文明服务、人性服务、效能服务和智能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开展人性化服务。针对婚姻登记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工作特点,我局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树立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推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使当事人办事不感到生疏和拘束。同时,还制定了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坚持做到了按时上班,及时受理及时办理,以快捷迅速的办事效率,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对特殊情况确有困难不能前来登记的当事人,可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如有一对办理结婚的当事人,因双方都在深圳工作,当时约好周五下午赶到怀化。但由于当天火车晚点,当事人员到晚上6点多钟还没有到达婚姻登记机关,他们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并希望能在当天办完登记手续。工作人员饭都没吃,一直等到晚上8点多钟,为他们办理了手续。对此当事人万分感激,过后他们的家人给我们送来了锦旗以表感谢。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我们实行以首问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为核心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印章、证书、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岗位行为,并与每位婚姻登记员签订了执法责任状。实行内部管理责任制,使登记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奖罚分明,促使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意识。同时,我们规范了婚姻登记员行为,要求对来办证或咨询的婚姻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按照政策及时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开展了“三个一、四个点服务”活动,三个一即:进门一声问候、坐下一杯热茶、办事一片热心。四个点即在工作中做到:认真一点、耐心一点、主动一点、微笑一点,坚决杜绝一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另外,还积极为当事人着想,印发了各种“告知单”、“明白卡”、“服务卡”,建立了报刊杂志宣传栏,免费供当事人阅览观看。

三是创新服务形式,推行结婚颁证仪式。长期以来,由于婚姻登记办公条件相对简陋,发证手续简单,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重民间仪式,轻法律登记”的观念和做法,不仅不利于维护人们的合法婚姻权益和家庭稳定,也带来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为配合《婚姻登记条例》的贯彻实施,完善办证和颁证程序,使结婚这一人生重大事件更加严肃、神圣和喜庆,我们投资修建了颁证大厅,并从2003年7月16日起正式举行婚姻登记颁证仪式,让申请结婚的新人从登记结婚这一时刻起就铭记自己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颁证仪式的推出受到当事人的欢迎,《湖南日报》、《三湘日报》、《怀化日报》对此都做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的好评。

三、建设规范机制,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为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区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化,我们不断建设规范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我们注重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订了《信访接待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并按照“谁办证、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岗位行为,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使登记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我们要求每个婚姻登记员熟悉婚姻法律法规,熟练地掌握婚姻登记的程序和方法。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作准绳,从规范管理入手,严格把关,合理收费,文明服务,把依法行政贯穿在具体的婚姻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要到法定年龄;必须手续齐全;必须双方同时到场。做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行风评议和政务公开活动,把婚姻登记工作职责、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制作成专版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同时,建立了行风投诉箱,设立了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每年还在社会上聘请了6位同志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并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工作中,婚姻登记员切实把握原则,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婚姻登记员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并保持清醒的头脑,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据统计,1998以来,我们拒绝说情拉关系达500多人次,拒收钱物3万多元,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购买了8台电脑、4台打印机、3台数码照相机,实行电脑现代化办公,设置了数码彩色电子显示屏,将婚姻登记程序、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实行公开展示,将婚姻档案全部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配备2个专用的婚姻档案室并指定专职的档案管理员,过去查档要挺长时间而现在几秒钟就可以调出全部资料,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网站,在网上为当事人提供了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办证咨询、意见反馈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做到方便、快捷,有效提高了婚姻登记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我们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但还有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研究,许多方面有待继续探索和实践。我们将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各地的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跃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