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婚姻体制改革 努力打造婚姻登记员队伍


黑龙江省海林市民政局

海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素有林海雪原中国雪乡之称,是著名侦察英雄杨子荣战斗和牺牲的地方。行政区域面积8816平方公里,辖81乡,总人口44万。

海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04827日正式成立, 20066月,在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婚姻登记工作会议上,被授予“黑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067月,我市婚姻登记处接受了民政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验收检查,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下面,我从两个方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汇报。

一、           抓住机遇,加大力度,适时将婚姻登记由分散向集中转变

2004年以前,我市一直是由乡、镇政府分散进行婚姻登记。由于乡镇民政人员少、项目多、工作量大,使婚姻登记工作难以依法进行,存在着许多弊端:执法不严、人情登记、权力登记、搭车收费、滥收费、档案错填、丢失现象屡屡发生,面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混乱局面,我市曾试行过两次婚姻集中登记,试图改变这种状况,结果都是半途而废。两次集中的时间都没有超过一个月,两次取消集中登记的都是市“人大”,取消集中登记的理由都是集中登记没有依据,不便民。

怎样才能彻底扭转婚姻登记工作的被动局面,使婚姻登记工作走出困境这一重大课题,实实在在地摆在了民政局领导的面前。《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我们终于找到了出路,看到了希望。通过对新《条例》的反复学习和认真领会,我们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要想彻底扭转婚姻登记工作的被动局面,只有进行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变分散登记为集中登记。

我们认真地分析了前两次集中登记失败的原因:一是集中登记缺乏依据。二是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队伍。三是没有设立单独的办公场所。四是缺乏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这些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使得两次集中登记必然归于失败。

通过对两次集中登记失败原因的分析,一致认识到,要想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必须要做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必须要搞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必须取得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因此,我们在省民政厅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拟定了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全市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实施方案。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海林市婚姻集中登记势在必行的调查报告》,报告中将分散登记的弊端一一列举;将集中登记的优点进行了全方位的阐述;并将《条例》的新规定、民政部的新要求、婚姻登记工作的新形势等都写进了报告;特别是对我市实行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报告中还提出了设置婚姻登记机构和配置高素质婚姻登记员队伍的建议。

我们将《海林市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实施方案》和《海林市婚姻集中登记势在必行的调查报告》分送到市委、人大、政府各位领导手中,并分别向几家领导班子进行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分别通过了《海林市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局长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广电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形成了市级领导负总责,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格局,从而使海林历史上第三次也是全新的一次婚姻集中登记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起来。

由于宣传广泛深入,工作细致到位,这次的婚姻体制改革进展非常顺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两次取消集中登记的海林市人大机关,这次成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骨干力量,为婚姻登记体制改革立了大功。

二、配强队伍,提高素质,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效率和质量

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执法严明、服务规范的婚姻登记员专职队伍,是改革婚姻登记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的关键。

我们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请示解决婚姻登记处人员编制问题,并建议在机关公务员中选聘婚姻登记员,建设高素质的婚姻登记员专职队伍。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先后召开书记碰头会、市长办公会和市编委会议,专门研究婚姻登记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最后决定成立海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内是民政局内设行政职能股,全员配备行政编制,人员数量按民政部要求核定。海林市编委就此事发了正式文件。

海林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根据市编委文件要求,专门制定了《海林市民政局机关科员考录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经考试、考核在全市选拔了5名公务员,做到了优中选优,为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为提高婚姻登记员综合素质,在配齐配强队伍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学习、培训、参观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第一,加强业务学习。坚持以《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讨论、全面学习原文与聘请法官或律师辅导解读、学习法条与解剖鲜活案例“三结合”的方法,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学懂弄通,使婚姻登记员的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处理婚姻登记个案的能力明显增强。第二,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婚姻登记员先后参加省和市民政部门举办的婚姻登记培训班、海林市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培训班,婚姻登记员全部获得了“婚姻登记员证书”和“行政执法证”,确定了执法资格。还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微机操作和婚姻登记专业软件应用培训,使每个婚姻登记员都能熟练地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实现了婚姻登记流程规范化、档案管理数字化。第三,组织参观考察。我们组织婚姻登记员分期分批地到黑龙江省内的密山、虎林、香坊、动力等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市、区)学习交流,还到山东省莱阳、莱州等四县(市)进行参观学习,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促进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我们有以下两点体会:一是婚姻登记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问题,必须向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在推进婚姻集中登记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积极给市委、市政府领导当参谋,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取得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使婚姻登记处全部配备了行政编制,从根本上避免了滥收费现象,提升了婚姻登记机关乃至海林市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二是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以优质的服务,一流的工作赢得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支持。我们紧密结合实际,并借鉴外地经验,建立与完善了每周例会、内部管理、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外部监督等五方面制度,形成了管理规范、配合协调、运转高效的婚姻登记工作机制。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市政府先后投入了40余万元用于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场地宽敞、装饰温馨、设施齐备、布局人性化的婚姻登记环境。海林市民政局与社会上的服务单位合作开展了照相、复印、预约登记等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广泛欢迎。

    海林市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受经济条件和文化环境的限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与兄弟省市的先进单位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弥补自己的不足,努力把我市的婚姻登记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