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行政为民 全力打造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民政局

动力区是哈尔滨电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所在地,有中国动力之乡的美誉。全区有人口41万,辖12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几年来,我区的婚姻登记工作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婚姻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新时期婚姻工作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婚姻登记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婚姻服务举措,提高婚姻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温馨与和谐,取得了政府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显著效果。2005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93对,离婚登记115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05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40份。登记处曾两次被省民政厅评为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一名婚姻登记员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优秀婚姻登记员”荣誉称号。

一、从构建和谐城区的高度,切实把婚姻登记工作摆上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日程

婚姻登记工作是直接为群众服务、树立政府形象的窗口,也是民政工作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关心、重视婚姻登记工作,始终把婚姻工作当成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倾力支持、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视察婚姻登记工作,并明确提出婚姻登记工作的四个定位:

一是把婚姻登记工作看作是区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之中。二是把婚姻登记工作看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之中。三是把婚姻登记工作看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客观要求,纳入到“四五”、“五五”普法规划之中。四是把婚姻登记工作看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纳入到全区“亲民工程”的系列活动之中。并根据区情确定了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的婚姻登记工作总体思路。

区委、区政府将改善全区婚姻登记办公场所条件作为大事来抓,筹措资金30万元,于2003616日建成了宽敞、明亮、庄重、整洁,面积240平方米全市最大的婚姻登记处,配备了3台电脑、4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和照相机、摄像机、全套的媒体播放装置及规范的密集档案柜等设施,一举达到了省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标准。

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标准,新的婚姻登记处标识明显,内部环境布置科学,设有婚姻登记区(结婚登记室、结婚等候区、离婚登记室、离婚等候区、档案室)和婚姻服务区(声明室、颁证礼堂、宣传走廊、咨询台)两个区域,做到布局合理、环境愉悦,体现了人本理念。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使用低柜台、开放式办公桌,登记员与婚姻当事人相对而坐,面对面办公,方便当事人作出声明和询问相关情况。颁证大厅还提出“情系新人,人文化服务”口号,旨在通过颁证仪式使新人正确面对婚姻家庭这个人生严肃的课题。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解决人员、编制问题,于200411月正式成立了婚姻登记科,配备了3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全都是本科学历,并设有一名正科级干部任婚姻登记处主任,保证了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开展,为婚姻登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婚姻登记程序走上法制化轨道

依法登记是民政部门行政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对民事行为的行政确认。为更好地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我区将《婚姻登记条例》纳入“四五”普法规划,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重点,以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从强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入手,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工作,建立了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和考评奖惩制度,落实责任,维护婚姻登记机关的信誉。

一是做到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集中销毁有记录。二是婚姻登记档案及数据做到齐全、完整。三是保证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安全使用。四是统一从上级主管部门购买婚姻登记证件,确保使用的婚姻登记证件符合民政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五是通过规范的登记程序,使婚姻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登记程序合法性。《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区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无投诉,登记合格率达100%,推进了婚姻登记程序走向规范化轨道。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是政府为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法定机关,也是加强行风建设的窗口。在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过程中,我区加大了婚姻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针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倡导婚姻、家庭关系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反对封建、腐朽的歪风邪气,反对虐待残害妇女和老人的违法行为,增强了公民的守法观念,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动和保证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顺利实施。

我区坚持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3名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全部取得了哈尔滨市民政局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使婚姻登记员全面提高了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了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周到的高素质队伍。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宣传服务意识:

一是举办各种培训班,组织区、街(镇)干部和群众学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印发宣传单3万份,制作宣传板34块,将一法一例制作成VCD光碟在婚姻登记处循环播放,引导婚姻当事人树立科学文明的恋爱观、婚姻观,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事。

二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宣传婚姻登记工作。仅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生活报、新晚报就报道我区婚姻登记工作达30余篇。

三是从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入手,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使婚姻登记员树立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服务态度好。例如2004年的“情人节”是双休日,我们按照工作承诺加班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抢在“情人节”登记的人很多,候登区排满了人,当时,一位老年妇女手推轮椅排在了队伍的后面,工作人员看到这种情景,立即迎了上去,热情的了解情况。当得知老年妇女是要同坐在轮椅上的人办理再婚手续时,工作人员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快速打开另外的应急登记室,热情地将老人请进了登记区,不到十分钟时间,就为这对老人办理完了结婚登记手续。感动得二位老人道出了心声,“今天是情人节,终于圆了我们多年的情人梦”。

四是加强婚姻登记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婚姻登记工作微机化管理,实现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等由微机打印。

五是坚持不懈地实施每天的“5分钟晨会制度”。 除坚持每周五上午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实行班前“5分钟晨会制度”,总结上一天工作,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通报,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探讨解决的方法。

四、以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为目标,推动婚姻工作创新性发展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建立新型婚姻家庭关系、树立新型道德风尚,切实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对个人的幸福、家庭的和睦,乃至社会的进步,都是十分重要的。几年来,我区创新婚姻工作方式,结合《婚姻登记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全市率先推出温馨颁证仪式,已为数千对新人举行了温馨颁证仪式。区政府领导多次到婚姻登记处为新人颁发结婚证书,通过一个微笑,一句祝福,将政府对百姓、对千家万户的美好祝福送入每对新人的心中。连续三年信守承诺,坚持重大节日对外办公,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体现了婚姻登记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到了“两公开一告知一承诺”,依法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提速增效。“两公开”一是公开婚姻登记机关办事程序,二是公开自愿选择收费服务项目。从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设立公示板和提示板,公开办事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且公示办公时间、时限、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为方便当事人查询,还将上述内容公示在动力区政府网站上,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办理手续。“一告知”是设立自由索取台,并备有结婚登记告知单、离婚登记告知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供当事人免费取用,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避免矛盾和纠纷,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承诺”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郑重承诺。从200351日起,我们将每年的五一、十一的上午定为正常办公时间,作为惯例坚持为群众服务。同时还推出超时预约服务,在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可事先预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鼓励军队和企、事业单位事先预约。四年来,我们在履行上述承诺的过程中,仅节假日期间就累计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200多对,满足了当事人“与祖国同喜”的美好愿望,得到了众多新人及新闻媒体的一致好评。

    总之,动力区的婚姻登记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市局领导的亲自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打造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