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规范管理 文明服务 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政局

香坊区位于哈尔滨市东南部,是哈尔滨市拓荒开发较早的区域,总面积208.5平方公里,辖两镇一乡、八个街道办事处,55个社区和29个行政村,总人口36.2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婚姻登记是婚姻关系建立的法定程序,涉及千家万户,与社会各层面紧密相联。婚姻登记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香坊区自1993年底成立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区实行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特别是《婚姻法》修改颁布以来,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区情,在婚姻法律法规宣传、严格依法登记管理、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受到上级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婚姻登记处曾连续8年被市民政局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4次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先进单位,2004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称号。

一、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培训,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水积之不厚,则无力负大舟。在婚姻登记工作中能否充分体现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关键在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人的因素至关重要,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婚姻登记员专职队伍。因此,我区在配齐配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狠抓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坚持定期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在每年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参加市局统一培训的同时,我区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立足本职,兼学别样,每周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学习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与婚姻登记工作及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岗位练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在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开展岗位练兵,奖优罚劣,从而培养和树立“唯先是夺、唯优是创”的敬业精神,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法律工作者对婚姻登记员进行随机抽查,以此来检验和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使每一位工作人员达到政策“一口清”。

三是坚持法规教育与实例点评相结合。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在教育培训中,结合实例进行点评、案例讲解,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融会贯通的运用于工作实践,从而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和驾驭繁重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管理,婚姻登记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在工作中深深感到制定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切实认真贯彻执行制度。为此,我们在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落实,用好的制度来约束人、衡量和考核人。

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修订了《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婚姻登记员职责》、《婚姻登记制度》、《收费管理制度》以及婚姻登记印章、证书和收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如有违反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和经济制裁。

三是落实各项责任制。实施了以“首问责任制”、“两次受理申请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核心内容的婚姻登记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登记与服务“三分开”,即场地分开、人员分开、票据分开。将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分成两个区域,并另立“门户”,这样既保证了登记处与服务中心之间的各自独立,又建立了二者的联系,方便了群众;把登记收费与服务收费分开,切实解决了过去由于登记与服务不分,有关部门和群众误认为是搭车收费的问题。

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其主要内容有:(1)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及依据;(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夫妻的权利、义务;(3)结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4)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与程序;(5)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物价部门批准文号,婚姻服务收费注明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提示语;(6)登记员职责及照片、编号;(7)婚姻登记办公时间、服务电话、区民政局监督电话等。并且设置提示板,告知当事人禁止结婚的情形、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以及如果隐瞒真实情况办理婚姻登记的后果等,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避免矛盾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档案是婚姻登记完成后留下的唯一凭证。为方便当事人查找、利用婚姻档案,我区切实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建立了档案室,购置了密集档案柜,并配备了经过专业培训并发有资格证书的档案管理员,制定了立卷、归档、保管制度。我区的婚姻登记档案齐全、装订及时、案卷整洁、管理规范,所有婚姻档案均按年度、分类别编码存放。查询时一目了然,极为便捷。我区的婚姻档案受到省市民政领导的好评。

几年来,我区严格依法登记,未办理一例不合法的婚姻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改善办公环境,热情文明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质量全面提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良好的办公环境和设施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区投入15万元,更新和完善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以及照相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对办公用房进行了重新装修。实现了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照相室、档案室、颁证厅、侯登室分离,室内宽敞明亮,标识醒目。登记台为低柜台、开放式,使当事人能够平等地接受面对面的服务。颁证厅悬挂有国旗、国徽,配置了明亮的灯光、音像设备。为方便当事人等候,还在大厅设置了茶几、座椅、鲜花等。科学设计了工作流程,即使在婚姻登记高峰时,也能达到井然有序,快捷高效。

为使登记工作人员接待婚姻当事人时做到主动热情、语言得体、举止文雅、坐姿端庄,使当事人感到温馨和舒畅。婚姻登记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服饰,并聘请专门人员传授礼仪知识,使工作人员能够以标准的仪态和优美的语言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婚姻登记处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和首问责任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做到百问不厌、耐心周到。遇到解答不了的问题时,从不简单地说“不知道”,而是尽快学习了解、解答清楚。对于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事宜,耐心解释,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营造出“为您服务、让您满意”,“一名登记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氛围。制定推出服务理念,设立登记员岗位服务格言。如“情系新人、温馨服务”、“这里永远是春天”、“当事人不永远是对的,但永远是第一位的”等。在登记过程中,登记员能够理智地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或无理要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矛盾、依法登记,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的,区民政局对其授予“委屈奖”。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高质量服务,有效促进了颁证仪式深入开展,截止目前,有8000余对新人在神圣的国徽下领取了结婚证。通过郑重承诺,使当事人铭记自己的法律责任,对婚姻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点滴成绩,受到过上级的好评。但是荣誉只属于过去,我们深知新时期的婚姻登记工作还将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实践。尤其同兄弟单位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我们将虚心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扎实工作,争创佳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