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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在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婚姻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基础上,将政务公开、行风建设、规范服务有机结合,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倾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先后被评为区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市模范婚姻登记机关、市文明窗口单位、省一级婚姻登记机关、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民政部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
一、抓好硬件设施建设,是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的基础
沈河区民政局领导历来重视婚姻登记工作,为改善婚姻登记办公环境,通过三次改造和装修,使婚姻登记处硬件水平保持省内一流。2003年9月投资40多万元对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第三次改造装修,改建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优化办公环境。在近千米的办公场所中明确设置了执法区与婚姻服务区,同时为了实现“零距离”服务,改变了过去封闭的柜台式办公方式,采取通透式的办公格局,拉近了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通过更新微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办公设备和新增宽带网络等措施,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通过设置当事人等候厅,休息座椅,增设报刊栏、饮水机等人性化的服务,为争创全国一流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人员队伍建设,是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的关键
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关键是抓好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第一准则的标准,配强队伍,定期组织学习,加强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人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一是配强队伍。目前,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婚姻登记员5名,婚姻服务员5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43岁。其中,省一级婚姻登记员一名,从事婚姻登记工作10年以上的占80%,婚姻登记员全部经过省婚姻专业培训合格。二是定期学习。通过定期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家进一步掌握了《婚姻法》的内容,具备了婚姻登记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了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技能,并能够不断研究和解决新条例实施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不断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撰写了《婚姻登记声明制利弊分析》《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等研讨文章,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了婚姻登记理论研究水平。三是加强考核。通过设立群众意见反馈箱,由当事人填写信息反馈卡的方式,对登记员、服务员的执法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并结合年终干部考核进行奖罚。
三、抓好规范管理,是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的重要内容
婚姻登记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工作稍有失误就可能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细管理。一是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规定对明显违反婚姻法规,予以办理婚姻登记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由于主观原因对应审而未审、应核实而未核实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的,给予警示教育调离现岗。由于工作不认真致使婚姻证书内容登记错误或照片贴错,漏打钢印的,当事人补领证书的费用由造成失误的工作人员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赔偿,过错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过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为依法行政提供措施上的保证。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婚姻法规,积极参加市局婚姻法规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并结合民政部要求制定了《沈河区婚姻登记规范》,公示了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的程序、收费标准。通过简化程序、合理配置人员,努力提高效率,实现婚姻登记即来即办,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拿到婚姻证书。三是实行行为礼仪规范。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提出起立迎宾、相见问候、微笑致意等行为礼仪要求。通过统一着装、佩带标志牌上岗,不断增强婚姻登记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开展人性化服务,创建人民满意窗口,确定以依法办理、透明办理、礼仪办理、高效办理为主要内容的四项保证措施。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中,对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人实行了登门服务25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在区行风建设软环境工作检查中被评为人民满意窗口。四是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息化工作。为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从1995年我们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婚姻登记工作,实行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查处理表》、《补发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由计算机打印。通过建立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向市婚姻管理网传输数据信息89376条,为全国婚姻档案查证提供了基础数据。通过向区档案部门移交婚姻档案,进一步方便了婚姻当事人查阅婚姻档案,提高了婚姻档案的利用率。
四、抓好制度建设,是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的重要保障
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将无从谈起。近年来,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的要求,制定和完善17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确定了婚姻登记流程,落实“三公开”“三分离”“三承诺”,完善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制度,设置了群众意见评议箱,倾听当事人的投诉意见,实施了婚姻登记员过错责任追究制,针对有时纪念日结婚登记人较多情况,制定了工作预案,有效的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我们还完善了婚姻证书管理制度,确定了婚姻证书管理责任人和领用程序,切实保管好空白婚姻证书,杜绝丢失,作废证书统一上交市局集中销毁。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做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几年来,我区婚姻登记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在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内容、应对婚姻登记中出现的新情况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深入实践,把创建全国一流的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