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构建和谐家庭为目标 建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03101,《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反映出政府人性化管理的施政理念。我们认识到,新条例从名称上取消了“管理”两个字,实际上是一种管理理念的变革,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主要做法:

新条例实施后,我们协调有关部门多次举办了大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宣传活动。在集中宣传中我们发现,当事人缺乏优生优育、家庭生活等方面的知识,但是集中宣传在受益面、时间、地点、内容等方面受条件限制,而且当事人咨询的问题往往涉及隐私,于是,我们设想建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

(一)建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

200311月份,我们开辟了35平方米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为适应婚姻家庭咨询的私密性,经过精心的布置,分别设立男宾、女宾咨询间。

在服务人员构成上主要有:推出“4+1”模式,即由医务工作者、计生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外加婚导员组成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队伍。一是由婚导员迎接进入登记大厅的当事人,询问其意向和疑惑;二是根据当事人所想了解的内容,分别引导到不同的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家庭健康、优生优育、心理辅导、有关法律等方面的咨询。

在服务方式上主要有:一是制作宣传张贴图画,将有关内容知识和事例做成图文并茂的宣传版面,张贴在咨询服务室,方便当事人观看;二是编撰宣传小册子,将有关告知内容和家庭生活、优生优育等知识做成小册子免费发放,由登记当事人自由选取。我们先后投入资金20余万元,发放小册子等宣传品13865余份;三是设立电化教室,通过大屏幕彩色宣传画面,使当事人更生动、形象、直观的了解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四是面对面的咨询,由工作人员和登记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五是热线服务,开通一条咨询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速的、隐秘的咨询服务。据统计,提供咨询热线服务9170人次,解决疑难问题584个。

在服务内容上主要有:一是家庭和睦知识咨询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家庭生活技巧和化解家庭矛盾的方法,进行消除婚前恐惧感的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建立正常的家庭生活理念,为营造美满家庭打好基础;二是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生优育常识,如:什么时间怀孕最好,孕前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三是婚前体检知识咨询服务,为自愿体检的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义务服务;四是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宣传讲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五是离婚劝和咨询服务,为走向婚姻边缘的家庭提供免费劝和服务。

(二)全面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进社区、进家庭

自我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成立以来,受到了婚姻当事人的欢迎,咨询率达到了97%,婚检率达到了25%,从而提高了婚姻家庭的生活质量、生育质量,促进了家庭和谐幸福。但是,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接待的主要是走进婚姻登记大厅的当事人,而事实上,据我们调查所知,社区中的婚姻当事人在婚前、婚后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婚姻问题,需要得到及时的解答。

由此,我们在20057月,与计生、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在曹杨新村街道和长征镇进行试点,立社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并在此基础上,由区民政、计生、卫生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进社区、进家庭。从而建立了以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为骨干,以社区咨询室为分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网络,形成了“政府倡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得益”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据统计,到目前为止,社区咨询室已为4368人次提供咨询,接到咨询热线电话6722次,上门指导服务2210次,并举办关于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婚育新风家庭演讲等专题活动15场,参加人数达4100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被社区居民亲切地称为“百姓的咨询室”。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

第一、实现了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管理理念的转变

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是由政府提供场地,政府出资买单,免费向婚姻当事人提供新婚保健、优生优育、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这个平台,我们实现了政府婚姻登记机关从管理到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转变。20058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在转发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充分肯定了我区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做法,并向全市各区县进行推广。

第二、实现了从“小婚姻”到“大婚姻”的转变

过去的婚姻登记工作只是民政一家的事,现在我们通过搭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这个平台,有效整合了民政、计生、卫生、司法及社区(街镇)等方面的资源,初步实现了从“小婚姻”到“大婚姻”的转变,从而提升了婚姻登记工作的社会地位,更有效的发挥了婚姻登记工作的作用,从多个角度满足了当事人的婚姻生活方面的需求。

第三、实现了从婚姻登记向构建和谐家庭的转变

三年来的咨询服务使我们深深感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当事人的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咨询的内容已经远远超过了婚姻登记本身,单纯的就婚姻登记而登记,已经不能满足当事人的各种服务需求。由此,我们在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同时,把婚姻工作扩展到构建和谐家庭上来。从建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至今,我们不断丰富婚姻服务的内容,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婚姻当事人的需求,增加家庭的和谐美满度。如从今年3月份起,根据婚姻当事人的需求,我们增设了离婚劝和机制,免费向当事人提供离婚劝和服务。至今已经接待了52对面临婚姻危机的夫妇,成功劝和17对,劝和率达到33%,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并被《中国社会报》、《解放日报》等诸多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以上是我局对做好新时期婚姻登记工作的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会后,我们将以这次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表彰大会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家庭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