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决人员编制为突破口推进婚姻集中登记工作实现大跨越


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

我们运城古称“河东”,位于山西省西南端、黄河中游晋陕豫三省交界处,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着五千年辉煌灿烂的文明史。全市辖1区、2市、10县,总人口近500万。2004年以来,我们以贯彻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为契机,以解决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编制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全市重新整合成立县级婚姻集中登记处13个,解决全额事业人员编制52名,实现了乡(镇)分散型登记到县(市、区)民政部门集中登记的大跨越,理顺了婚姻登记管理体制,规范了婚姻登记工作,提高了婚姻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欢迎。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努力工作,靠实绩赢得领导支持

婚姻集中登记是规范婚姻登记、方便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2003101日,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颁布实施后,根据部、省文件通知精神,我们把婚姻登记工作体制改革列为基层民政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下发专门文件,在全市推开。在推进工作中,遇到了各种困难和阻力,各地反映最大的、最关键的难题就是人员编制问题。可以说,这是制约婚姻登记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完成的瓶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们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门研究,并数次向市政府领导和市编委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市编委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具体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市编委每位领导提供一套《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暂行规范》和山西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给领导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二是针对婚姻登记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编写了一份详实的申编报告,客观分析了由于缺少编制,导致婚姻登记队伍不稳定,个别地方在婚姻登记中搞搭车收费,引起群众不满等要害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编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是组织了一次规模大、范围广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婚姻登记体制改革的意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市编委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市领导和编委最终决定将解决婚姻登记人员编制列入市编委会议研究议题。

二、积极协调,靠政策赢得编办配合

为解决好集中登记人员编制问题,想方设法破解这一难题,我们依靠政策,责成专人,咨询列编工作程序和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熟悉业务,与编办人员共同探讨列编的最佳方式和途径,并利用召开全市民政局长会之机,邀请市编办副主任参与我们的“听政会”,给各县(市、区)民政局长讲解申编操作规程、报审须知。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增进了编办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加深了对推进婚姻集中登记工作的共识。由于我们前期工作做到了家,督促指导得力,使各县(市、区)以县级编办文件向市编办上报的报告,全部达到初审要求,顺利通过备案。市编办在筹备20041229日召开市编委全会时,我们又及时检点,查遗补漏,把上会研究时所需的政策依据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提前复印好呈送编制委员会每位成员,从而促成了这次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同意给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构增加3-5名全额事业编制。会后,我们又马上督促各县(市、区)在短时间里加紧进行编制计划的落实。截止20058月底,我市13个县(市、区)解决婚姻集中登记机关人员编制文件均下发并得到落实,人员配备到位,机构挂牌运行。全市共批准婚姻登记人员编制52名,平均每个婚姻登记机关达到4名,从根本上保证了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以人为本,靠服务赢得群众满意

解决了婚姻集中登记人员编制问题后,消除了基层登记人员后顾之忧,大家吃了“定心丸”,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也为建立一支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婚姻登记员队伍,进行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顺势引导,坚持以人为本,培训登记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办证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现代化、服务环境标准化”的民政窗口建设进程。经过两年多坚持不懈地努力,如今,走到每个婚姻集中登记处,都会看到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执法,合理收费,塑造了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