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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农村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李 学 举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这次年中分析会,也是一次农村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照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的部署,总结分析上半年民政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民政工作;通过学习吉林省等地农村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经验,进一步推进民生工作。这次会议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有很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分析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今年的工作,我们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早在去年11月就召开厅局长会议进行了布置,把今年的工作安排和实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谋划。上半年虽然时间短,但政策力度大、发展氛围好,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分析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比较突出的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召开若干重要会议。以全国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名义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讨会,认真总结了多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交流了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面的成果,对掌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律,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三个会议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回良玉、何勇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另外,为深入贯彻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相继召开民政会议,总结“十五”民政工作,规划部署“十一五”民政工作,突出关注民生、解决民生、共建和谐的主题,绘就了本地区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蓝图。
二是出台一批重要政策。国务院即将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工作原则、保障标准、对象范围、资金投入、监督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是指导建立、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我部联合发改委、商务部等8部委,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民间组织分类管理和加强指导迈出了实质步伐,对行业协会商会以致整个民间组织的改革发展和作用发挥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是规划一组重点项目。上半年,相继完成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的指导意见》、《“十一五”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十一五”规划指导意见》和《“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等5个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除《“十一五”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正在与国家发改委商讨外,其余4个规划均得到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并确定了中央资金投入的额度。一些规划是第一次实现民政建设规划纳入了国家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另外,“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三年任务圆满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
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正在稳步实施。
四是启动和推进部分新工作。上半年,加强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组织人员培训、深入实际调研,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目前,已有23个省厅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机构,106个单位和74个市辖区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研究,印发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方案》,部署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拉开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序幕。
五是调研一批重点课题。上半年,针对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民政部门的新任务,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重点调研了民办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社会工作者评价、社工队伍建设立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等问题,明确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社会救助方面,围绕农村低保制度的目标原则、保障标准、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实施程序、组织管理以及实施灾民救济等展开的调研,直接推动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在民间组织管理方面,重点围绕公益性社团和基金会接受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学术性社团的规范管理以及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深化了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的政策思路。在村民自治方面,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开展情况、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调研,形成了有规律性的经验和创新成果。在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现正重点调研民政事业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上半年民政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一些政策的出台和措施的落实,解决了我们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消除了制约发展的一些瓶颈因素,现实作用非常明显;二是一些制度的建立、规划的实施、体系的完善,为民政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长效机制作用已见端倪。根据对上半年工作的分析,结合形势发展的要求,下半年工作安排,要按照突出重点、加强薄弱、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各项民政工作,尤其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倾注精力,加大力度。
第一,要狠抓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今年上半年,我们召开了一些重要会议。这些会议的主题,或者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或者关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作会议,出台了优抚安置工作方面一揽子新的政策。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关系到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保障机制。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讨会成果,有待指导今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会议作出的部署、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要切实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下半年的工作要优先安排、重点部署、大力加强解决民生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去年下半年以来,粮食、肉蛋、食用油的价格上涨,带来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环比上升,给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比较大的压力。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相应提高低保对象和特殊困难家庭的保障水平,努力把物价波动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今年以来,一些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的气象年景总体较差,高温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可能比常年偏多,大江大河有发生重大洪水的可能。各地一定要认真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快速响应,切实把救灾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保证不出大的问题,有效维护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三,要着力做好新拓展的工作。新的工作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生长点,也是推动民政工作创新的重要阵地。下半年,要着力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求,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从课题研究、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加快制定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工作职业政策和保障措施。二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研究力度,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整合社区资源,推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逐步建立。
第四,要认真研究落实中的新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前提。下半年工作重在落实,落实中,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灾害救助项目标准的完善和政策性保险机制的引入、城乡低保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健全、涉外民间组织的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化过程中民间力量的参与、政府支持慈善事业的方式和途径、行政区划调整的思路和方向、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要下大力气深入调研,发现问题的症结,研究解决的办法。
圆满完成2007年全年工作任务,任务还很重,
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思路,加快步伐,加大力度。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工作靠健全完善的政策法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修改完善和实施落实上。用完善的政策指导民政工作,保证各项民政工作能够按照我们规划的方向发展、设计的思路推进,高质量地实现预期目标。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事业发展的合力来源于协调配合。民政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外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和配合。通过协调促进相关制度间的衔接和制度各要素的配套,通过各种方式,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形成各种力量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有利于修正错误、完善做法、推进工作。要对照厅局长会议的工作安排,结合年中工作推进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即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办法,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基本完成的工作,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丰富和完善;对于即将完成的工作,要善始善终,绝不可功亏一篑;对于正在推进的工作,要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加快速度;对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新增的工作,要认真应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关于落实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去年,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发布了《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的要求,是“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纲领。今年,实际上是实施民政“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根据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的部署,稳步推进规划的实施。在“十一五”规划中,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区服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救灾物资储备库等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是主要内容,也是落实的重点。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是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优抚群体基本生活权益、解决民生、服务民生的基础,是实践“民政为民”的依托,也是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的生长点。加强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基本抓手。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涵盖了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等几大方面,包括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供站、救灾物资储备库、社会捐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等实体。这些服务设施的服务对象包括民政保障的“三个群体”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其中,孤老孤儿是最为弱势的群体,是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保障的对象。实施“十一五”规划,要把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两孤两院”(福利院、敬老院)建设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首要选择。
近些年来,为解决“两孤”生活困难问题,各地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大力加强“两院”建设,先后出现广西、湖北、吉林、江西、四川成都市、河北廊坊、浙江嵊州等一批典型。广西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供养面临的新形势,首创了“五保村”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即在大的自然村或村委会驻地兴建五保户集中供养点,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就地就近就村集中供养,离家不离村,把集中供养与五保老人的居家习惯、乡土情怀结合起来,改善了五保户的生活质量。湖北省的“福星工程”以自愿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探索出了“乡办重点,分村集中,大户代养,少数寄养”的“福星工程”养老新模式。江西省把敬老院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和“民生工程”的重点来抓,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实施了“十个一”配套工程建设(即一块菜地、一个果园、一口鱼塘、一笼鸡鸭、一栏生猪、一片绿地、一个活动室、一个服务队、一个医务室和一个沼气池),为农村最困难的群体营造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家园。四川省成都市打破原有“一乡一院”的传统格局,根据安全、经济、适用、集中的原则,按照集中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人才市场化的思路,依托重点镇、中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面实施了农村敬老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基本满足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需求。河北省廊坊市在农村敬老院建设方面,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科学规划、多元投入、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加强督查,仅2006年就投资1.5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43所,促进了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的全面提高。浙江嵊州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实现了老年福利服务朝普及和惠众方向发展。
在这些典型中,吉林省的做法和经验很值得推介。吉林省曾创造城市社区建设的“四平经验”和向全省推广的经验,2002年和2005年我们在四平和长春分别召开了现场会。也就是从2002年开始,吉林的同志将城市社区建设的思路延伸到农村,开展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并由点到面,从桦甸市开始向全省推开。目前,全省已改造、改建、新建668所社会福利中心,实现全省全覆盖。吉林省社会福利中心,依托原有农村敬老院,逐步发展为以乡镇为单位,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社会救助和民政事务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基层民政管理和服务的平台,拓宽了服务领域,拓展了服务内容,使社会福利中心成为服务老年群体、救助贫困群体,承载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的平台,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的年中分析会选择在吉林召开,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想让大家了解吉林省“两孤两院”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吉林省的同志将向大家详细介绍,大家还将实地参观吉林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
各地在加强“两孤两院”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实践中,创新了做法,积累了经验,启发了我们的思考,值得我们这今后的工作中借鉴,特别是对于我们落实“十一五”规划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是实施“十一五”规划,要成为党委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决策。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特别是规划中有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都是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必须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大事。只有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才会有保证;只要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就会顺利推进。吉林省政府2006年将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两年内在全省所有乡镇建立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结果用了一年多一点时间就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河北省廊坊市委市政府将敬老院建设作为在农村实施民生工程的突破口,市委书记和各位市领导亲自抓、直接包点抓建设,结果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实现了全市敬老院全覆盖。其他地方的情况大多是这样。实践证明,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决策是落实民政“十一五”规划、加强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前提和动力。我们要记住这个道理,善于把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上升成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把民政“十一五”规划实施好、把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好。
二是实施“十一五”规划,要把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十一五”规划是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纲领,各地的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也已陆续发布。落实“十一五”规划是当前和今后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协调,加强资源整合,稳步推进规划项目的落实和规划目标的实现。特别要加强专项规划的落实,抓好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长期以来,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历史欠帐太多,已成为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民生问题的解决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要把由几大专项规划组成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切实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儿童福利院建设规划、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等五大规划项目的落实,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
三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社会化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政工作紧紧贴近社会,密切关注民生,社会各界也一直关心民政,热情支持民政。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继续坚持社会化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我们坚持社会化思路,首先要面向社会、增加透明度。要宣传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宣传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民生、促进和谐的意义,取得社会的理解与认同,展现为民排忧解难的诚意,建树公德心和公信力。同时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十一五”规划实施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民政部门不仅要充分认识和重视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而且要切实提高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民政事业的能力。强化发现动员社会资源的意识,拓展动员社会力量的思路,增强发掘社会资源的手段,提高开发社会资源的能力,善于动员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要注意建立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和进入机制,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引导和方便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注重基础、加强基层、统筹发展。实施“十一五”规划,首先要注重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民政服务设施是落实民生、服务民生的基础。欲工其事,必利其器。没有服务设施,就没有解决民生、服务人民的手段。必须把实施“十一五”规划重点放在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上。其次要加强基层。基层是民政前沿,是民政的工作起点和服务终点。“十一五”规划要落实到基层,“十一五”规划也要靠基层来落实。基层不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就会落空。加强基层,就要保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伸到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向基层,政策手段向基层倾斜。第三要统筹城乡发展。计划经济时期,民政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救灾救济、抚恤优待等工作农村都是重头戏。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城市民政工作任务加大、加重,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城市民政事业发展很快。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统筹城乡民政事业的发展。一方面,要注意城市与农村民政工作方式方法的相互借鉴、相互补充,实现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要注意到农村民政工作在很多方面与城市相比相对滞后,公益福利设施相对匮乏,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许多农村的公共福利设施只有敬老院,而且多数年久失修。统筹城乡民政事业的发展,就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改变农村发展滞后、设施匮乏、水平低下的现状。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以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因地制宜,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民政事业协调发展。
三、关于民政与民生
前几次年中分析会,我从方法论的角度,分别就领导意识、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加强基层民政建设等问题,谈了一些体会和想法。这次主要就民政与民生问题,谈谈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民生问题,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是世界各国治国理政的根本问题,国计民生自古以来就相提并论。重视民生,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权性质决定的,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解决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基本职责。改善民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民生问题涉及的内容很多,最主要的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温饱、安居等;发展需求,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安全需求,包括劳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活环境安全等。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重点是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群众发展需求,确保群众的安全需求。民政与民生密切相关,民政工作是解决民生的基础内容,主要着眼于解决民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需求,通过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工作,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做好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和地名、婚姻、殡葬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工作,满足群众的发展需求。无论是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还是提高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都是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民生问题,首要的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温家宝总理曾说:“一个舰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管理学的“木桶理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民生状况不断改善,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人民群众交口称赞。重视民生问题,给民政工作的发展以极好的机遇和强劲的动力。解决民生问题,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生长点和发展点,我们必须首先做好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方面的工作。目前,我国有数量很大的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优抚群体,他们就是那只“最慢的船只”,就是那块“最短的木板”,需要救助和帮助。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就是让“最慢船只”跟上船队、让“最短的木板”不再成为“缺口”,实现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同时,要在提供公共服务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地名、婚姻、殡葬等方面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力度,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承担者;要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公共资源效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
民政部门怎样才能很好解决民生问题,切实履行职责?
第一,要在思想上情系民生。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爱、真挚的情,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前提。一是理念上牢牢坚持为民。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深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不断丰富为民的情感,切实增强为民的责任,满怀深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像温总理要求的那样,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来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重的人,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二是感情上紧紧维系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带着感情深入群众,体察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尤其要常到受灾群众、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和敬老院、福利院那里去看一看、坐一坐、聊一聊,了解他们发愁的是什么、急需的是什么、盼望的是什么,还有哪些难处需要解决、哪些政策需要改进、哪些心愿需要满足。真正做到常虑群众之所忧、常思群众之所急、常想群众之所需,始终不渝地情系人民群众。三是作风上深深融入群众。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也要认真解决,再难也要尽力去办。要见微知著、深入细致、周到入微,从群众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切实抓好每一个细节,认真解决每一个群众的每一个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用最真的心、最深的情、最大的力,把各项为民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把各项为民实事做在人民群众所需之处,俯首甘为人民的“孺子牛”。
第二,要在工作上倾注民生。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要做的工作比较多,问题也比较复杂,需要全力倾注,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讲究策略,狠抓落实。一是围绕大局抓急需。谋划解决民生问题,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找准切入点,抓准着力点,集中精力解决党政领导高度关注、社会普遍关心、群众热切盼望的最急需的民生问题。同时要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既要看到群众当前利益,又要看到群众长远利益;既要注重解决的过程和方式,又要注重解决的结果;统筹兼顾形势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抢抓机遇、创造条件,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又好又快地把民生方面的问题解决好。二是讲究策略抓效率。大政方针既定,策略决定成败,方法影响结果。要讲究策略和方法,有效、高效地解决民生问题。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和今后,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要以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健全衔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以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为重点,不断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以改进工作方式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事务的管理服务水平。要把握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体现民政工作特征,形成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民政部门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所涉及的事情比较多,都要落实好;所涉及的对象广泛,群体众多,差异较大,都要统筹考虑到;所涉及的工作,社会性比较强,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等。要抓住热点。某一时期社会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往往关系大局,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当前,解决民生是全党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我们做好民政工作有利的大环境。但成为热点,大家关注,工作的要求自然就会更高。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民政的一些工作被社会关注,如复退军人上访、殡葬和公墓管理等,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研究对策,下决心解决好。
第三,要在制度上保障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存权,职责重大,不仅要事事落到实处、件件见到成效;而且要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措施落实,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快各项民生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注重整体安排、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的形成,不断健全保障内容,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适时提高保障标准,持久、规范地解决人民群众尤其是“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精心搭建城乡社区建设平台,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继续推进地名、婚姻、殡葬等工作朝着服务为主、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运行机制。实践总是在变化的,形势也是在发展的,在解决民生问题的道路上,总会有新的情况不断出现,新的难题需要不断解决,新的领域需要不断探索。我们要紧紧把握时代发展脉搏,与时俱进,以取得的成绩为新的起点,适应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注重实效、注重长效,不断谱写民生事业新篇章。
同志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我们要以情系民生为境界,以关注民生为己任,以重视民生为大义,以保障民生为天职,以改善民生为追求,以解决民生为目的,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创造一流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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