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8年度科研课题指南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民政教学培训研究,结合党的十七大、民政部2008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及新学院成立对科研工作的要求,我院2008年度科研课题立项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2008年度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科研课题立项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形式 (一)重点课题:2-4项,约占学院资助项目15%。 (二)委托课题:1-2项,约占学院资助项目5%。 (三)一般课题:8-10项,约占学院资助项目45%。 (四)青年课题:8-13项,约占学院资助项目35%。 二、申报条件 凡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本部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学、培训和科研人员均可根据有关要求申报研究课题。 重点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曾在学院课题立项中承担过重点项目;在学院课题评审中获得过三等奖以上者也可以申报;重点课题一般采取课题团队的形式申报。一般课题由院本部教职工根据课题指南范围进行申报。青年课题原则上由院本部35周岁以下、不具有中级职称的青年教职工申报,采取青年科研基金资助的方式。申报青年课题的教师必须由一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课题立项后,在推荐教师的指导下做课题研究,形成科研梯队,培养科研后备力量。 三、限项要求 每位申请者作为课题(组)负责人只限承担一项研究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不得同时既作课题(组)负责人,又参与别的研究课题。 未完成2007年及学院以前课题者,不得申报。 四、立项要求 选题控制在指南范围内,其他选题原则上不予立项。研究成果要求未公开发表。已在民政部“民政论坛”或其它单位获奖以及在学院获奖或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再予以立项和资助。 申报研究课题的部门或个人需按要求填写《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研究项目申请书》。需同时填报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E-mail: keyanchu1712@yeah.net),于 对未获得立项的有研究价值的自选课题,可以自筹经费完成,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报院科研处备案,其成果可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科研成果评审、奖励。 院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项目予以评审,提出对研究项目承担者的建议和项目立项方案、等级,报院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正式立项。 所有成果由科研处统一报民政部2008年民政论坛。 课题成果的使用权归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作为评价指标,所有课题在结项前均须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要求发表在C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将按照学院关于科研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课题验收 研究项目一经立项,应抓紧开展研究工作,于 研究成果发表后,研究者须向院科研处提交一份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对验收合格的招标研究成果和自选研究成果由学院组织评审,评审分民政理论研究类和教学研究类,对优秀研究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以前成果没有通过验收的,20%部分留下。 六、经费资助与开支范围 院本部研究项目经费从学院科研经费中列支。重点课题资助9000元/项;委托课题资助7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5000元/项;青年课题资助3000元/项。 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资料费、调研费、会议费、印刷费、管理费、人员费等。项目启动后按完成进度付80%的经费作为启动和研究资金,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报销其余经费。经费报销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七、2008年课题指南范围 (一)民政政策理论类(约占总项目的70%~75%) 1、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十七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管理、民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等,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深入研究。 2、“民政科技”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 3、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现阶段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突出矛盾的类型、特点和形成原因、化解方式;研究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能力和民间组织能力建设。 4、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责、社会作用方面,关于建立民政工作社会参与机制,社会支持系统,民政工作信息化方面的研究。 5、依法行政方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的研究,关于行政许可法与民政工作的研究,研究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思路,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的研究。 6、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关于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理论、取向和模式研究,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户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研究,关于儿童、老年人和家庭问题的研究,关于“两孤两院”建设问题,探索养育、助养、代养、寄养和国内外收养相结合的孤儿养育方式的研究。 7、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关于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的研究,关于社区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的研究,扩大社区直接选举、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研究。 8、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方面: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措施,规范优抚事业经费管理,完善军休服务管理、军休干部交接办法的研究。 9、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关于行政区划、地名信息化服务、县城管理体制、省管县体制、城市化发展进程、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和难点排查机制、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10、围绕提倡社会互助的新风尚,研究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 (二)教学研究类(约占总项目25%~30%) 此类课题突出“小、精、深、实、新”的特点。围绕学院独立办学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调动和发挥社会资源,以服务教学、学生管理、培训和科研为目标,促进学院发展;以教学、实训研究为基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和课程创新,不断谋求学术地位的发展和提高。 1、教学方面:教学法研究、专业课程设置研究、主干课程教学研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关于新学院建立后的学科体系创新、教学方法研究、考试方法与系统和教学管理研究。 2、培训方面:关于民政业务、公务员培训系列开发研究,培训体制创新研究,培训课程创新研究。 3、学生工作方面:学校开展实习(实践、实训)的长效机制研究;大学生组织特性研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学生学习质量研究、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服务创新实践研究、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指导研究。 4、实训方面:学生实习(实践、实训)教学体系研究、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的研究,多媒体技术网络教学课件的开发、信息化对教学的支持研究等。 八、组织管理与日程进展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安排研究工作。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安排和报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方案,科研处负责审核,财务处和主管院长审批。项目研究的日常协调和成果管理由科研处负责。 学院发文后,科研处将组织课题申报培训,请有关专家对课题的技术规范、学术要求进行培训讲解,对课题管理、常见问题等给与解答。 课题申报时间表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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