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民政部直属机关开展“四个一定要”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来源: 时间:

  党的十七大在明确了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之后,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号召全党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并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是我们党根据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向全党同志提出的政治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认真贯彻落实好十七大关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一定要”的要求,对于民政系统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对于民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品格、加强作风建设,对于部直属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发挥表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部党组决定在部直属机关开展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四个一定要”学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一定要”的要求,全面检查和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忧患意识、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和道德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部直属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激发党员干部团结一致,努力奋斗,更好地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民政核心职责,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时间安排

  学习教育活动自2008年2月28日始,至3月5日结束。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步:学习动员(2月28日至29日)

  1、2月28日(周四)下午,结合召开2007年年度部直属机关考核总结大会,由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学举代表部党组,对开展“四个一定要”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2月29日(周五),各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学习动员会议,传达李学举部长动员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任务、步骤和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个一定要”学习教育活动辅导资料》,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一定要”的重要论述,激发党员干部牢记使命,明确目标,履行职责,勤政为民。

  (二)第二步:教育提高(3月3日至4日)

  1、3月3日(周一)下午,邀请2007年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孺子牛”奖的两位先进模范做事迹报告。

  2、3月4日(周二)上午,各单位党员干部以支部或小组为单位召开“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分析会,按照“四个一定要”的要求,结合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查找个人存在的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3月4日(周二)下午,举办“部长在线交流”,请部领导与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在网上开展对话交流,加强沟通理解,共同分析直属机关党员队伍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一定要”方面存在的差距。

  (三)第三步,分析总结(3月5日)

  1、3月5日(周三)上午,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联合会议,查找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一定要”方面存在的差距,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3月5日(周三)下午,各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报直属机关党委。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四个一定要”学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基础作用的重要举措;是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切实推进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核心职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要突出主题。在教育活动中,各单位党组织要明确重点,把握关键,围绕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一主题。学习动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一定要”的重要论述;教育提高,要根据“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一定要”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分析总结,要针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要注重实效。学习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要讲实际,求实效。一是领导带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列,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分析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起到示范作用。二是结合实际。要结合单位班子建设现状和党员队伍思想实际,认真分析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三是强调集中。要严格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进行,在时间上不拖延,内容上不落项;要搞好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教育活动的关系,确保全体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参加教育活动。

  学习教育活动是我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把党员干部在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进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完善思路,明确目标,积极进取,务实开拓,让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民政工作中落地扎根,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力量。

  


打印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