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民政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民政部办公厅、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 根据《民政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民发〔2007〕20号)精神,定于7月份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民政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近五年来民政系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交流经验,研究新形势下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电话(025)84818888、86886688。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 (二)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负责人各1人,驻部组局室主任2人。 (三)中国社会报社、中国民政杂志社记者各1人。 四、有关事宜及要求 (一)请将本单位会议交流材料按要求(印刷格式附后)印制100份,由参加会议的同志报到时交会务组。 (二)请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 (三)请于 (四)联系人、电话: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室:朴晓鹏,(010)58123376,传真:(010)58123377。 江苏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晏翠耀,(025)83590618、13951921386,孙青,(025)83590616、13951742673,传真:(025)83590433、83590435。 民政部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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