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康协发[2007]1号文件通知,截至九月二十五日,已有134个单位提交了《行业服务规范单位申报表》,经认真审核和考察,第二批符合《申请行业服务规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并手续完备的单位是: 1、 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 2、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3、 黑龙江省假肢中心; 4、 甘肃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5、 英中耐(福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6、 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 7、 上海精博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8、 衡阳健力客假肢矫形康复有限公司; 9、 沈阳力康假肢矫形技术有限公司; 10、 武汉云龙假肢矫形中心; 11、 西安博奥假肢医疗用品开发有限公司; 12、佛山市禅城区永坚康复器械厂。 为做到公平和公正,现将上述单位预以公示,有何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十月十五日前反馈至协会技术部,之后再正式报批。
中国康复器具协会
技 术 部
200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