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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勘办发〔20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5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职责,以“完善一套法规,建设一个系统,编制一组地图,整理一套档案”为重点,开展了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实施界线联合检查、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勘界成果、编制界线详图、加强档案管理、调处矛盾纠纷、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平安边界建设等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绩和许多成功经验。民政部拟于近期召开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会议,总结5年来的界线管理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界线管理工作,表彰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做好会议的经验交流工作,请各地提供反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界线管理工作特点的经验材料各1份,我办将根据各地上报经验的特点和材料的质量,择优选取一部分作为大会发言或会议交流材料。经验材料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可以是介绍界线管理全面工作的,也可以是反映界线管理专项工作的,要注意从认识、措施、经验、成效等方面加以表述,内容翔实、具有学习和借鉴意义,每份材料字数在3500字以内。经验材料经主管厅(局)长审定后于8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办。 联 系 人:尹庆月 联系电话:(010)58123224 13520543818 电子邮箱:yqy@mca.gov.cn
民政部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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