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救助管理处、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救助管理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救助管理站: 根据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工作需要,民政部已于近期启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为了了解目前各地、各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基本情况,获取真实、可靠信息,并征集各地相关的意见、建议,编制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调查问卷》。并委托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进行统计分析,据此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作为“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请各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市级、县(区)救助管理站和跨省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填报,填报单位数量应不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救助管理站总数的40%。各填报单位务必要做到不缺项漏项,字迹工整,填报准确。 请各地于 电子邮箱:arenewll@sina.com。 调查问卷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附件: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调查问卷填写要求》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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