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的通知(2007-1-8)

来源: 时间: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的通知

 

民电〔200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定于20071181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117报到,1819日开会。

二、会议地点

福州西湖大酒店。宾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滨路158号,宾馆总机:(059187839888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主管领导和负责农村低保的处长各1人,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分管领导1人。

四、会议议程

(一)领导讲话。

(二)经验介绍。

(三)分组讨论。

(四)会议总结。

五、会议材料及要求

(一)福建、浙江、江西、内蒙古、黑龙江、河南、陕西、四川8省(自治区)民政厅准备典型发言材料,要求突出本省(自治区)农村低保工作在政策、做法、实际效果等方面的经验和特点;发言材料3500字以内,发言时间15分钟以内。

(二)其他省份提供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材料,已出台低保政策的省份介绍基本政策、做法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未出台政策的省份重点介绍下一步打算。

请各民政厅(局)于111之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和会议材料报部低保司农村处(参会名单同时告福建省民政厅)。有关接站事宜请直接与福建省民政厅低保处联系。

 

福建省民政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晓渊(手机:13509352202

林素岚(手机:13706983542

电 话:(059187676215

传 真:(059187676983

 

 

民政部低保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齐功成、孙杨

        电话/传真:(01058123536

        电子邮箱:ncdb@mca.gov.cn

 

 

二○○七年一月八日

 

 


打印
【相关报道】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调研农村低保工作 2007-11-09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