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务员志愿服务行动启动
7月18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举行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全体公务员将以志愿者的身份与公益性社会组织合作,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向公务员代表授予志愿服务旗帜,标志着活动正式启动。 出席仪式的有民政部民管局全体公务员、民政部机关党委代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 12家社会公益组织代表以及志愿者代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身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主持仪式,副局长贾晓九宣读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副部长姜力在“关于开展公务员志愿服务行动的报告”上的批示。民政部领导在批示中指出,以志愿者的身份到社会组织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务员了解民情、丰富社会工作经验、增强对社会组织服务观念和本领的创新形式,建议部机关党委总结和推广民管局的这一做法。 参与活动的公务员代表介绍了志愿服务行动方案,同时宣读了倡议书。志愿服务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与公益组织的合作,采取分组和相对固定的方式组织公务员参加扶贫助学、扶残助医、安老助孤、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实现志愿服务行动的持久性、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坚持无偿服务,不给社会组织增加负担;积极引导青年干部成为志愿服务的骨干和生力军。倡议书号召全体公务员发扬民政人勇于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树立民政人的良好形象,在活动中提升自身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净化灵魂,实践社会主义价值观。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秘书长刘选国代表社会组织在发言中说,志愿服务行动“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能够提高全社会“幸福指数”,令受助者和助人者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与升华。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志愿者精神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精华和集中体现,举办这样的活动,就是力求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增进对社会的了解,诠释自己的社会责任,创新党支部和团支部的工作方式,更好地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要制订工作计划和激励措施,突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公益主题,依托公益组织,按照小型、灵活、多样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务必讲求实效,持之以恒,努力把这项工作抓深入、抓扎实,抓出成效,走出党支部和团支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新路子来。(实习记者 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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