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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捐助网:慈善周报(1月5日—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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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综述]

本周社会捐赠共计4.81亿元

本周社会捐赠总额4.81亿元,与上周相比,增长119%。

大额捐赠共37笔,总额4.66亿元

单个筹款项目或单笔百万元以上的大额捐赠共37笔,总计4.66亿元。其中,吉林油田向松原市政府捐赠1.5亿元支持第二松花江大桥建设,为本周最大一笔捐款,呼应了国资委1月4日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平民捐赠继续推进,农民工开始参与慈善

平民捐赠继续推进,单笔5万元以下的小额募捐共63起,总额近94万元,较上周有所增长。可喜的是,农民工也开始参与慈善捐赠,对平民慈善有很大推进。8日,成都市武侯区一家建筑劳务公司的1500名农民工自发捐款4万多元,用于帮助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白沙村修建村道以及资助贫困大学生,这一现象值得分析。

捐物踊跃,折合197.75万元

各界捐赠物资踊跃,折合价值197.75万元。贵州开阳县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捐赠廉租房50套,建筑面积共计2500平方米,为低收入家庭安居工作做出了贡献。

[慈善焦点]

直辖市慈善工作座谈会在渝召开

8日,直辖市慈善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直辖市简要回顾了近年来慈善捐赠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当前慈善捐赠的好做法、好经验作了探讨交流。

针对今后一段时期慈善捐赠工作的发展方向,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王振耀司长提出了“五个转变”的思想:一是以“捐”为中心转向以“助”为重心,充分关注救助对象;二是以“救穷”为中心转向“救急”为中心,充分发挥慈善捐助雪中送炭的作用;三是从捐款、捐物为主,转向捐款、捐物和志愿服务并重,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四是从零星、偶然的大额捐赠转向经常、小额的平民捐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五是政府从直接参与捐赠转向协调、指导、监管、服务。

国资委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央企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须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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