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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安排资金做好旱灾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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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安排5.64亿元中央旱灾救灾补助资金

帮助河北等13个重旱省区做好旱灾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不同程度的旱灾,严重干旱造成了灾区群众缺粮、缺水、缺燃料等生活困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88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帮助重旱省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97,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海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13省(自治区)下拨5.64亿元特大旱灾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此外,继830安排下拨9.77亿元中央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之后,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于今日向福建、山东和贵州三省下拨总额为8000万元的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帮助三省做好因灾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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