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持中国护照在台工作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证明材料问题的复函

来源: 时间:

(民办函〔2008181号  2008年8月20日)

 

湖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出国人员无法出具所需证件、证明材料事项的请示》(鄂民政函〔2008213号)收悉。 

    来函称:当事人陈××2004年持中国护照在美国留学两年后,于2006917到台湾大学物理系从事学术科技研究至今。现陈××持中国护照、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切结(宣誓)书(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出具)到武汉市办理结婚登记时遇到困难,即按《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按出国人员身份办理结婚登记,陈××无法(不便)到美国开具无配偶证明;如按台湾居民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又没有台湾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由于目前没有针对办理此类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来函希望能够进行具体指导。 

    经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现答复如下:考虑到持中国护照的在台工作人员回内地办理结婚登记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后,该类人员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结婚登记:(1)本人的有效护照;(2)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证明(切结书、宣誓书);(4)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在台就业单位出具的当事人在该单位就业的证明。


打印
【相关报道】

民政部就汶川灾区有关人员出具婚姻登记证明问题出台意见2008-08-26
民政部通报表扬北京奥运会期间表现突出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个人2008-08-22
民政部关于为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有关人员出具婚姻登记证明问题的复函2008-08-14
山东省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全力做好奥运会开幕当日婚姻登记工作2008-08-11
姜力副部长慰问一线婚姻登记员 指导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2008-08-08
全国优秀婚姻登记员陈茹参加奥运火炬传递2008-08-06
民政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2008-08-05
山东省认真筹划奥运期间婚姻登记服务工作2008-07-09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爱尔兰公民无配偶证明样式变更的通知2008-06-05
青岛市南区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2008-05-0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韩国公民无配偶证明样式变更的通知2008-04-09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08-03-06
民政部关于外国人、华侨提供的无配偶证明认定问题的通知2008-03-06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08-02-19
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研讨会在郑州召开2007-12-24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