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组织,特别是具有社会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了全面掌握全省社会服务工作领域内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湖北省近日对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在现阶段所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调查显示:湖北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服务工作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全省共登记社会组织近2万个
湖北省社会组织全面发展。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共登记社会组织19370个,包括社团90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315个、基金会20个,实行备案管理的18760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指活动范围在社区、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从事扶贫、帮困、救灾、助残、环保等公益服务活动且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1830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60个。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很快,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目前,全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总数已经达到26810个(包括登记和备案的),其中:社会团体237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120个、基金会20个、社区社会组织18300个,占全省社会组织总数的73%。
一支推动社会服务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
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分别在调节不同群体的利益、缓冲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包括公益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区社会组织在内的湖北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服务工作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扶贫、慈善救助和济困助学,促进了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此外,在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乡镇转制涉农服务中心的发展,提高了服务“三农”的水平;农村公益社团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的进步。在促进社区建设方面,协助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发动社会帮助弱势群体、整合资源提供社区服务,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其中的亮点就是乡镇转制涉农服务中心的发展。近几年来,湖北省积极开展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大批乡镇事业单位被要求转制。纳入转制范围的乡镇事业单位中有少量单位合并、解散或到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其余绝大部分都选择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转制民非单位5590个。
另外,全省一些地方的农民自主发起成立农村公益事业促进会,通过发动企业或富裕农民向促进会提供资金资助,普通农民提供人力资助,积极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较好地解决了税费改革以后农村公益事业滑坡的难题。
确立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从数量上看,全省社会组织的总体数量偏少,而且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很不平衡。另外还表现为组织规模较小,组织体系不健全,资产总额较少,发挥作用很有限,在公共服务部门所占的比例低。其中,筹资能力差、经费严重不足是全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大多数组织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会员交纳的会费、有偿服务收费、少量的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由于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经费严重不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得不到保障,现有的人员工作不安心,有用的人才不愿意进来,致使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素质较低。
调查人员建议,依法加强管理和监督,确立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相应管理制度在内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李晴 王斐遒 苏卫 黄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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