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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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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民政厅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初步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盈江县、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并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能,研究讨论云南省民政厅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农村民政事业发展的初步意见,对盈江、楚雄等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树芬在会上传达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初步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盈江县、楚雄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重点解析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全省民政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决定》中涉及民政工作的有关精神,并以此为政策依据,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她表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民政部门要重点抓好十项工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提供标准;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供养水平达到居民一般生活水平;农村医疗救助全面推进;做好农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大力培训村干部,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农村优抚工作;发展农村福利和慈善事业,重点做好“三孤”人员的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事业;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专业技术协会。在传达省政府关于盈江县、楚雄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时,她要求民政部门切实履行民政职能,把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当做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省委、省政府“2009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民房恢复重建任务,绝大部分受灾群众搬入新居”,“20096月底全面完成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两大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专题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加快推进灾区民房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任务、最大的成果。会议形成了《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府盈江和楚雄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力保障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民政厅决定专门成立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在救灾处。并抽调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处等相关处室的得力干部,全力抓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二是加大指导和督察力度,确保民房恢复重建进度和质量。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一位厅领导具体负责一个受灾州(市)。从厅办公室、救灾处和监察室抽调干部组成 3个专项督查工作组,从本月开始,每个月至少深入盈江县、楚雄州等灾区一次,对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第一线的督促检查,切实加大对重灾区重建工作的指导。同时,每 15天向省委、省政府上报督察报告。三是早部署、早安排,切实做好冬春期间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工作。认真落实两个地震灾区“三无人员”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准确认定受助对象,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认真分析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可能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前考虑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问题,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冬春受灾群众缺粮和需救济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制订切合实际的救助方案,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专题学习会议结束后,云南省民政厅由厅领导带队的第一批专项督察工作组,已于近日前往楚雄灾区,对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察指导 。

(周国翔 李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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