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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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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营口市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4月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严格程序,健全机制,依法办事,保证了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圆满结束。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营口市委、市政府坚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高度,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构建和谐奥运、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联合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市委、市政府于4月14日召开了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同时,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各级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镇)党委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并下发了社区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社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了换届选举工作。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全面提高居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居民参选的积极性,是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必要前提。为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市(县)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墙)报、标语等大张旗鼓的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各街道办事处也分别召开会议,采取墙报、板报、标语、秧歌、腰鼓、歌舞等宣传形式在社区中广泛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了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原则及程序,把握了民主选举的权限、方式、途径。特别是实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通过选举委员会及社区工作人员逐户对居民进行走访登记,逐户宣传选民的权利和义务,使选民家庭对换届选举基本做到家喻户晓,选民参与率达到了86.3%。

  三、深入调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社区户代表选举试点工作

  为扎实有效地组织好全市社区户代表选举试点工作,不走弯路,市民政局组织各市(县)区民政局主管局长、科(股)长,部分街道办事处的主管书记(主任)及民政助理,专程到鞍山市立山区考察学习社区直选和户代表选举经验,通过学习取经,视野大开,思路拓宽。回来后,市民政局把鞍山的做法与营口的社区所辖范围大、户数多等实际情况有机的结合起来,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然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每个街道办事处(镇)中选择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有代表性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先进试点单位。同时各街道办事处(镇)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指导工作。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登记同时向每户代表进行宣传讲解,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充分发挥辖区志愿者的积极性,配合社区做好选举的各项工作,每个实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都组织了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到选民登记、宣传发动、组织选举等各个环节中来,通过志愿者的积极工作,以及有威望的志愿者在群众中的带动作用,有效地确保了户代表选举的成功;三是采取选举主会场、分会场与流动票箱相结合的方式,方便居民参加投票选举;四是有效组织户代表选举的主会场,保证会序,依法进行选举。户代表选举试点工作的圆满成功,为今后全面推开社区直选和户代表选举、扩大基层民主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严格程序,依法选举,确保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运作、紧密衔接、‘先党后政’、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各市(县)区在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和市有关文件精心组织实施,严把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关、选民登记关、居民代表推选关、候选人提名关、投票选举居委会成员关等主要环节和步骤,在选举过程中,坚持“三不准”和“五公开”的原则。“三不准”即:一是不准包办代替,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按居民意愿办事;二是不准内定名单,由居民直接酝酿、协商和推荐候选人;三是不准划框定调,由居民按照法定程序直接进行投票选举。“五公开”即:公开社区成员代表和户代表名单;公开选举名额和候选人条件;公开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公开选举程序和具体规定;公开候选人得票情况及选举结果。从而使全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操作,平稳有序。

  五、强化职责、健全机制,大力探索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为切实建立起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自治运行机制,化解社区行政化、机关化倾向和工作负担过重等日益凸显的难题,营口市紧紧抓住此次社区换届选举的有力契机,在全市大力推行建立“A”型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即: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为两翼的组织管理体系。由社区工作站来承担完成政府部门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从而将社区居委会从大量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保证时间和精力做好社区自治工作。同时,各地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都把强化职责,健全机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配套建设,理顺“两委”关系,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规则、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社区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重新成立了社区社会保障和福利委员会、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委员会、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计划生育和环保卫生委员会、社区群团工作委员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妇联等若干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中介组织,制定了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六、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质量

  选举质量的好与坏,是整个选举的成与败的关键所在。为此,各市(县)区在换届选举结束后,都相继开展了总结检查验收工作,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验收中采取“一听、二看、三对照”的方式,对社区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操作程序、选举时间、新一届社区成员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严把换届选举的质量关。在各市(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又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地的选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采取听和看的方式,抽检了各市(县)区的1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社区。验收结果表明,全市第七届换届选举整个过程合法、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发生任何违法事件,没出现一件上访案件,社区民主自治的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全市128个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合格率达到100%,群众的满意率达到100%。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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