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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数千老复员军人遗孀享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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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江苏省泰州市从现在起,580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孀每人每月全额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其定期生活补助费,并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而提高。老复员军人由于参加革命时间早,复员回乡后年龄大、身体差,其配偶承担了照顾其生活起居的责任,有的终身没有参加工作。老复员军人在世时,每月政府给予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是其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老复员军人去世后,定期生活补助费没有了,老复员军人遗孀的生活失去了保障。为了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给老复员军人遗孀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助费,今年他们老复员军人遗孀补助标准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实行同步增长,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复员军人遗孀的生活困难。

  (根据泰州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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