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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惠民县农村低生工作进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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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2008年上半年,惠民县民政局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提质活动,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580人,新加入农村低保对象615人,全县调增享受低保对象35人,真正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尊重民意,阳光操作,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去年,惠民县对农村低保进行了扩面。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562户、3701人扩大到11618户、17350人,保障覆盖面由原来的0.7%扩大到3.2%,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但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基层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农村低保扩面工作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严肃性。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惠民县民政局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提质活动,在全县推广“六步走”的经验做法。 一是制定方案。成立“低保户排查领导小组”,制订翔实的《低保户排查实施方案》,确定低保户标准,明确完成时限。二是专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核查工作的准确无误。三是严格程序。首先是进行评议。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群众广泛参与,按照本村困难群众贫困程度的不同,评议出拟享受低保政策的候选人,并列出名次。其次是核查核实。由乡镇办事处的领导,办事处书记、主任组成核查组对村评议出的拟享受低保政策的候选人逐户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核查组成员共同签字以示负责,核查质量作为办事处工作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四是上报乡镇政府进行初审,确定拟享受低保政策对象名单,并在村和乡镇驻地进行3—5天的公示,出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五是上报审批。乡镇民政办把拟享受低保政策对象的名单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时,县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完善档案。建立低保对象电子档案,确保计算机数据与县民政局共享。

  农村低保工作提质活动现已完成。通过提质增效活动的开展,切实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上,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根据惠民县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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