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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等要求加强抗震救灾物资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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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质监、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质量监管,确保救灾物资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运用全过程监管措施,对食品、水泥、钢材、絮棉制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进行监管,从源头把住质量关。要主动和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为各类捐赠物资提供质量把关服务。民政部门在接受捐赠物资时要注意审核相关产品质量材料,凡拟接受的救灾物资必须要求捐赠者同时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凡没有合格报告的产品,一律不得接受,一律不得发往灾区。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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