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汛期救灾工作
一是要求切实加强对当前汛期救灾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汛期救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汛期救灾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从思想上、行动上认真做好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准备,把做好当前救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要求加强值班和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24小时网络、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络设备畅通。特别是,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长、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和救灾科(股)长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有情况随时能联系得上。要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严格灾情报送纪律,重大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省厅,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报送管理好灾情信息,灾情报送工作要及时、准确、规范,既不能瞒报、少报或漏报,也不能随意编造,虚报多报。
三是要求强化救灾资金和物资等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救灾责任,根据本地救灾工作的实际,切实做好应急救助物资、生活必需品、应急救助装备和人员、资金等准备工作,一旦灾情发生,能立即投入救灾工作,确保24小时之内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应急救助工作。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初步灾情,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一线,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全面开展救助工作。特别是对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要坚决转移,要千方百计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和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等方式,妥善安置好紧急转移的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期间,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学生有学可上。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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