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实施“4116”工程打造低保品牌
安徽省铜陵市民政局在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认真查找和分析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政策设计不够完善、低保与就业机制衔接不畅、科学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创新思路,实施“4116”工程,全力打造 “诚信、阳光、科学” 低保品牌,进一步提升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4116”工程的具体内容是:建立健全“诚信、渐退帮扶、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等四个机制,出台《城市低保工作操作规程》,科学规范低保十六项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推进低保工作向开放式格局转变
低保制度从建立到实现规范化管理,必须坚持“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克服民政一家办低保的现象,必须建立健全低保“诚信”、“渐退帮扶”、“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
“低保诚信机制”包括低保申报诚信声明制、低保家庭诚信报告制、低保经办机构诚信承诺制、低保出证单位和个人诚信承诺制、低保三级诚信备案制、低保诚信等级制、低保诚信奖惩制和低保诚信考核制等八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诚信制度,使低保实现诚信申请,诚信报告,诚信审核、审批,诚信出证,在低保工作中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逐步形成低保对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以及相关部门所共同遵守并自觉维护的低保诚信体系,从而提高低保的公信力。
“渐退帮扶”机制是将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就业或自谋职业者列为“渐退帮扶”对象。城市低保家庭实现就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可按原享受低保金额享受3个月的“渐退帮扶”生活保障,3个月后按实际收入核算,超标退保。
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是民政、劳动部门联手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准备申领和正在享受城市低保人员(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开展的就业服务机制。具体内容为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政策咨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建立联动机制,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实行信息共享、管理互动,进一步加强就业扶持政策宣传,通过制定激励约束机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主动性,促进其实现就业。
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城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作为参照系,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来确定低保标准和动态物价补贴的标准,目前铜陵市已着手对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按低保总户数的5‰—7‰,选取100个户城市低保家庭,进行日常消费动态监测,编制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提高补助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使全市低保工作从民政部门孤军奋战向“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转变,从“重救助、轻就业扶持”的思路向“低保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转变,从“被动式救助”向“科学有效及时救助”转变,从而能够逐步形成低保开放式良性工作格局。
二、出台和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促进低保工作向程序化管理转变
2008年3月,铜陵市开始出台和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重点解决了城市低保操作中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低保职能定位。低保作为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不能取代就业、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克服了越位现象,轻装上阵。二是低保救助定性。强调低保对象确定必须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作为是否享受低保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对重病、重残人员再进行重点救助。三是科学定量救助。为有效解决隐性收入难以核算问题,规程对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按照不同年龄段,按最低工资不同比例,作为基层民主评议非固定收入的参照标准,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保养懒汉现象,又对4050人员等就业能力相对较弱的人员给予了人性化关怀。四是规范救助程序。在低保工作中树立了程序大于实体的理念,以程序化管理来保证低保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规程》在解决低保政策的操作性和适应力问题走出了可喜的一步,初步形成了易被群众认可便于落实的开放式的制度体系,为全市城市低保的管理服务水平在不断完善和创新中提高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全面贯彻十六项管理制度,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成效
铜陵市出台《铜陵市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阳光施保、绩效评估、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具体16项制度,将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规范化标准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总结,用以指导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树立制度意识,依法行政,统一行动标准,提升低保工作过程的制度化管理水平,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根据铜陵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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