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政系统三项措施确保捐赠款物有效使用
山西省民政厅已向社会公众承诺,所有捐赠款物包括产生的利息,一分钱也不得挪用,全部用于救灾。目前,该厅已做了三方面工作。
首先,先后下发五个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记录完整、账目清楚,并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察审计。
其次,加强了山西省民政厅社会捐助接收机构的领导,成立了捐助协调组、捐款接收组和物资调运组。所有捐款都及时清点,并开据财政统一收据,整理捐赠名单在山西民政信息网公示。
第三,既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又程序不乱,手续健全。该厅始终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资金使用关,使用每笔捐助款,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提出申请,分管厅长签注意见,厅长签批方可使用。二是严把救灾物资质量关,对纤维制品如棉被、衣服等在北营火车站装运前,请省纤维质量检验部门现场抽检,不合格的不装运;对食品类救灾物资要求有足够时间保质期并有产品合格证明,对药品则要有药监局证明等,决不能让不合格救灾物资运到灾区。三是严把救灾物资价格关,帐篷按民政部统一定价于供货方签订协议,棉被、棉衣等按厅集中采购领导组会议确定的议标价格办。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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