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信息

上海市民政局建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制度

来源: 时间: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团局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制度的通知》。

  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制度的备案对象及报备部门。各公募基金会、各公益性民间组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以抗灾救灾名义开展义演、义赛、义卖捐赠和募捐活动的,根据本会、本组织登记机关的行政级别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级别,分别报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以抗灾救灾名义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组织发动募捐的,根据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分别报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隶属街道、乡镇的各部门、各单位以抗灾救灾名义在本部门、本单位内组织发动募捐的,由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凡在上海市以抗灾救灾名义开展的义演、义赛、义卖等捐赠和募捐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填报《上海市救灾捐赠活动备案表》,将捐赠和募捐活动举办单位、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款物用途等情况报相关民政部门备案。各公募基金会、各公益性民间组织、各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募捐的款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募捐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打印
【相关报道】

上海市行业协会倡议为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齐行动2008-05-30
上海市救灾卫星通信突击队为灾区群众放映露天电影2008-05-28
上海市举行社工灾区援助团专家组报告会2008-05-27
上海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本市抗震救灾募捐管理2008-05-21
上海协助四川灾区开展救援工作的救灾卫星通信指挥车正式发车2008-05-18
俞正声强调上海全市动员全力支援灾区2008-05-17
上海市做好接收安置灾后孤儿准备工作2008-05-16
上海先后向四川灾区捐赠1200万元2008-05-15
上海全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2008-05-14
上海长宁区为部分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辅助2008-05-09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300万元善款资助见义勇为人员2008-05-08
上海市静安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 2008-04-25
上海:社区公共服务增强便捷性人情味 2008-04-22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2008-04-18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