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继续大力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四)
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各地继续大力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四)
广东:支援四川灾区首批15000平方米活动板房启运
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的指示要求,广东省迅速行动,组织调运活动板房支援四川灾区,首批有15000平方米活动板房运往灾区。5月21日早晨,省政府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广场举行广东支援四川抗震救灾活动板房发车仪式。副省长林木声出席发车仪式并作了讲话。省府办公厅、省建设厅、经贸委、民政厅和广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车仪式。仪式结束后,32辆货车装载着6000平方米活动板房迅速向汶川灾区进发。同时,从深圳雅致集成房屋公司成都分公司组织的5000平方米活动板房也已从成都出发,直接运往汶川灾区。此外,还将有4000平方米活动板房随后运往灾区。
浙江:认真贯彻全国民政系统支援汶川地震灾区视频会议精神
浙江省民政厅迅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吴桂英厅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抗震救灾、支援灾区工作作为现阶段民政的中心工作来抓。二是做好捐赠物资接收调运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捐款捐物,密切关注地震灾区需求,做好灾区急需物资采购工作,及时组织运输力量,尽快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做好每天捐赠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三是统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四是着力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与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灾区急需物资及时发出;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及时报道救灾捐赠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五是切实做好各项备灾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台旱等灾害。
同时,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四川省灾区物资需求,紧急采购食品和御寒物资。全省民政系统紧急动员,仅在短短的一天半内,基本完成动员、采购、运输任务。据统计,全省共采购速食品138768箱,饮用水90660箱,牛奶52400箱,火腿肠34200箱,棉被47497条,棉衣56346件,床垫22375张,毛毯67434条,采购价值总计2382.57万元。已于5月17日下午起通过飞机、70个火车车皮、60辆卡车,紧急送往四川省灾区。
重庆:全力以赴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
重庆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种方式支援四川抗震救灾:一是全力组织调运灾区急需救灾物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组织生产、调运了大量救灾急需物资。截至5月19日19时,全市共向汶川、青川、德阳、绵阳等重灾地区,组织调运了价值12045万元的救灾捐赠物资。二是组织社会捐赠,形成全社会救灾合力。5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号召在全市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重庆市民政局立即与市财政局一道,下发紧急通知,指导全市有序开展捐赠工作,强化捐赠款物管理,确保捐赠款物安全。三是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过往部队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民政局军供战线的干部职工根据军方要求,及时组织食品、饮料等军需物资,为过往部队顺利进入四川灾区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服务。四是组建殡葬服务队深入灾区开展殡仪服务。5月15日,由29名殡葬职工组成的第一批援助工作队,赶赴都江堰、绵竹实施援助。5月16日,由25名殡葬职工组成的第二批援助工作队,分赴成都东郊、北郊、崇州殡仪馆实施援助。五是切实加强来渝灾民的救助服务工作。六是做好援助四川灾区3万人的简易住房的组织、运送和安装等工作。
江苏:全力援助四川德阳灾区
按照中央江苏省承担四川省德阳市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援助工作的安排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江苏省民政厅紧急采取思想措施:一是调整充实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洪彪担任总指挥,在全厅抽调人员组成。二是统筹安排救灾捐赠工作。三是立即向各市民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救灾捐赠工作要服从中央和省里统一调度指挥,对口援助灾区。四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做好省内救灾应急预案。目前江苏省民政厅已与四川省民政厅、德阳市民政局取得联系。正在组织生产和调运3万顶帐篷、30万平方米活动板房。
新疆:做好向甘肃、陕西地震灾区援助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王乐泉书记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努尔•白克力主席的指示,将1000万元捐赠款用于支援甘肃省灾区。此款项将划入甘肃省救灾专户,这是继灾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向甘肃地震灾区捐赠200万元的基础上的又一次捐赠。近日,新疆又有一批爱心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各种方式援助,用行动扬起了一面爱心与责任的旗帜。根据民政部就近援助的要求,175吨牛奶及部分衣物、药品等救灾物资将发往四川以外的甘肃、陕西灾区。
辽宁: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5月19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依法有序地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通知特别要求,各级接收单位不得从救灾捐赠款中列支救灾物资仓储、运输等费用。民政部门调拨捐赠物资时发生的临时仓储、运输等费用,由同级地方财政负担。捐赠的食品、药品、生物化学制品等,必须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发往灾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救灾捐赠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兰州:严格规范抗震救灾社会捐赠活动
为规范社会捐赠活动,兰州市民政局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社会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规范社会捐赠活动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一是凡在本辖区公共场所设立救灾捐赠站(点)或以义卖、义演、倡议等形式举办捐赠活动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民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设立或举办,未经审批的,一律按照非法募捐对待。二是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所募款物要加强管理,登记造册,及时公示。并按要求,统一上缴省民政厅设立的捐款专用帐户。三是要积极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工作信息、社区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持续播报、刊登各级民政部门的捐赠热线和帐号,各级慈善机构也应及时公布捐赠帐号。四是要加强对各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收款物,并主动向捐助者开具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五是单位或社会组织只能向内部职工或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所募款物要及时上缴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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