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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政厅就申请收养地震灾区孤儿事宜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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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广忠通过媒体,就社会广泛关注的申请收养地震灾区孤儿事宜作出答复。

  刘广忠介绍说,目前,灾区各项抢险救灾工作仍在紧张进行,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救治受伤人员、转移安置群众是当前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正采取一切手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据了解当地一些县级民政部门办公场所有所损坏,人员也有一些伤亡;同时,对孤儿身份的甄别也需要灾后认真核实。因此,短时间内不具备条件办理此事。等灾区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有序开展。届时,江苏省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及时在媒体和江苏民政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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