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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出台城镇居民助老服务券发放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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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德清县出台《关于城镇居民助老服务券发放和使用的规定(试行)》,明确凡户籍在全县社区、居委会(非农业)60周岁及以上的孤寡、困难、残疾、独居和高龄老人,都能享受居家养老助老服务券的待遇。

  浙江省德清县助老服务以助老服务券的形式发放,面额为2元、5元、10元三种,每半年发放一次。试行的标准为孤寡、困难、残疾、独居老人(子女在县外的)每人每月50元,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元,由各助老服务点为受助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类的各种服务,受助老年人用助老服务券结算。目前,德清县助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在各社区(居委会)范围内确定了20多个助老服务点,并设立统一的标识,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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