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信息

浙江省湖州市实行民政干部义工服务制度

来源: 时间: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民政局作出决定,要求市、县(区)民政系统的300多名机关干部,从2008年起每人每年参加义工服务不少于24小时,并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参考,同时倡导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社区工作者每人每年参加义工服务不少于12小时。

  探索建立民政干部义工服务制度,倡导市、县区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义工服务,是今年湖州市民政系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弘扬两创精神、打造和谐民政”主题教育实践“五个一”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便于义工服务的进行,湖州市民政局将在湖州市各慈善超市、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活动室等地建立“义工服务基地”,让民政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结合自身特长,参与整理、清洗、分发募集物品,助困与助学、对独居老人给予精神与生活关怀、法制宣传等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市民政局将统一制作服务记录手册分发到个人,由义工服务基地相关负责人对每位“义工”服务写上评语,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参考。

  


打印
【相关报道】

浙江长兴出台雪灾后倒房重建意见2008-04-01
浙江省湖州市开展“十镇百村”工程2008-03-29
浙江省湖州市出台《殡葬执法工作规范》2008-03-25
浙江湖州民政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8-03-21
浙江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发展2008-03-18
2007年浙江省乡镇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2008-03-10
浙江省全面启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08-03-03
浙江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快速发展2008-02-28
浙江省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2008-02-26
浙江省2007年低保工作成效显著2008-02-18
浙江:舞蹈《欢聚一堂》 2008-02-01
浙江省下拨2500万元慰问补助城乡低保对象2008-01-24
浙江省绍兴市出台文件规范殡仪服务收费2008-01-21
浙江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理赔工作成效显著2008-01-21
过去五年浙江新增财力超过七成用于改善民生2008-01-21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