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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龄事业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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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政府不断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和公共财政投入,去年至今,全省共投入30多亿用于老龄事业发展,使江苏百姓得到更多的保障与实惠。省老龄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动全省老龄工作。其中,省发改委将城市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并批准立项了一批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向国家申请了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农民体育健身项目、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省级重点中医院项目等与老龄事业相关的项目,总投资近7亿元。省财政厅对老龄工作、关爱工程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专项补助等,投入资金21亿多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养老保险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延长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界限,首次明确包括乡村医生在内的各类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2007年针对企业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调整水平为119元,2008年人均养老金月增加120元,争取“十一五”末人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500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共26.0765万人发放了1.57亿元的奖励扶助金。同时,新推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2.9813万名扶助对象发放了3260万元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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