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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四措并举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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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向全方位普惠型的方向发展,确保困难群众进一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宁波市鄞州区今年将主要从四方面着手:

  一是筹建社会救助中心。在中心城区新建区社会救助中心,救助中心实行资源整合,设置城镇“三无”老人居住区、社会弃婴抚养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会捐赠接收站、避灾救灾中心等设施机构,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二是加大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力度。对住房居住面积低于最低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的农村低保家庭,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3元提高到5元。对危房修缮经费补助标准也由原来每户一次性3000元提高到5000元。全区安排住房救助资金200万元。

  三是开展因病致贫救助。对因患疾病医疗费个人承担支出大于家庭年收入,而又不在医疗救助范围内的普通群众给予病贫救助,一个年度内有效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给予30%的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额度最高为3万元。全区安排救助资金300万元。

  四是深化困难群众教育救助。从2008年春季新学期起,对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的给予教育救助,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每学期救助4000元,大学专科的每学期救助3000元,中等专科的每学期救助2000元。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的有287人,全区安排救助金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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