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莲花县多管齐下强化救灾捐赠款物管理
江西省莲花县针对遭受五十年不遇的冰冻雨雪灾害及各级给予的救灾、捐赠款物较多的状况,为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该县多管齐下,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使用和管理。
一是严格救灾、捐赠款物专项管理。县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捐助接收站,并在银行开设了社会捐赠专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收捐赠款物时,开具财政监制的专用收据。对捐赠物资分类造册登记,委派专人管理。二是制定救灾捐赠款物管理规定。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制定下发了《加强乡镇民政资金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了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拨付程序、发放要求和责任追究。三是规范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手续。对救灾、捐赠款物的发放严格做到“四公开”:即公开发放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金额。各乡镇在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时,必须填写灾民救助卡,救济对象必须在《灾民救助花名册》上签名盖章。四是监督救灾、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村入户核实救助对象,跟踪检查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救灾款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严防截留、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捐赠款物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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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 |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5月12日民政部令第22号发布) | 2007-09-05 |
![]() | 民政部关于答谢救灾捐赠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1998-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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