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信息

浙江省2007年低保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时间:

  

  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5.17万人,比06年增加2.4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9.0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6.14万人。全年支出低保救助金7.51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其中城镇1.79亿元、农村5.72亿元。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267.98元/月.人、平均补差为175.98元/月.人,同比分别增加26.61元和21.98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167.29元/月.人、平均补差为94.66元/月.人,同比分别增加17.64元和16.8元。

  


打印
【相关报道】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08-02-04
浙江:舞蹈《欢聚一堂》 2008-02-01
浙江省下拨2500万元慰问补助城乡低保对象2008-01-24
把握有利时机 完善农村低保2008-01-24
民政部与国家档案局就低保档案管理联合下发文件2008-01-21
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2008-01-21
浙江省绍兴市出台文件规范殡仪服务收费2008-01-21
浙江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理赔工作成效显著2008-01-21
过去五年浙江新增财力超过七成用于改善民生2008-01-21
浙江深入推进五保和三无对象集中供养2008-01-15
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08-01-14
关注民生 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2008-01-14
2008年海南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大幅提高2008-01-10
浙江省民政厅拨专款慰问新疆受灾浙商2008-01-09
湖北省低保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发展建议2008-01-09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