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民政工作会议
2008年1月24日,自治区召开民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08年民政工作主要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008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着力“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为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一)以贯彻落实国发32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能力
为支持新疆经济社会的全面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32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对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自治区民政事业进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根据总体安排,自治区就进一步落实好国发32号文件中有关民政工作的相关政策,专程到民政部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国家部委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研究,认真落实所涉及民政的相关要求,做出详实的衔接方案,把这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到位,要紧紧抓住机遇,通过3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抓好农村低保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区各县市要在6月底以前完成农村低保政策和乡镇、村委会操作规范的出台。
完善城市低保障制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扎实推进“分类施保”。要配合做好城市低保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办法和正常增长机制。要特别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适时提高补助水平,增加临时补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五保供养关键环节、关键问题的应对措施与办法。认真实施“关爱工程”,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建立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农村敬老院示范性创建活动。
推进城乡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要积极推动城乡困难群众相关优惠政策的出台。认真组织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监督、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用医、用药行为,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地放发到困难群众手中,最大限度发挥医疗救助制度的整体效能。
完善救灾减灾工作机制。推进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进度。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得到临时生活救济。妥善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以规范款物发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经费预算制度。抓紧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减灾规划》。逐步建立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和减灾、备灾、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网络制度。
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规划。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建设。抓好喀什等地6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力争实现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国家立项及建设投资。加强救助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大对重点地区流浪未成年人返乡情况、社会环境特点与街面流浪乞讨、职业乞讨现象的调研,研究和探索采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管理救助机构的途径。开展创建文明救助管理站活动。协助北京等奥运举办城市做好奥运会期间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乡工作。
(三)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需求
继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逐步推进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社会化。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各类养老机构床位和集中供养人数每年按10%速度递增。加快完善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新建5所儿童福利机构,新增250张床位,床位数同比递增8%。依托“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工作。做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健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安置就业制度,完善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深化福利彩票规范管理,提升科技含量,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深入推进城乡基层社区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不断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提高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力推进新疆南疆三地州基层政权和社区阵地建设。改变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局面。认真组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换届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交叉任职并兼任村民小组长制度。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辐射作用。按照《十一五时期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适时召开自治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切实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路子,重点探索农村社区设置范围、规模、推进途径、步骤、形式、工作重点以及农村社区建设与其他各项农村工作如何结合等内容,努力形成具有较强生命力、创造力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五)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努力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各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落实到位、兑现到人。研究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出台《自治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加大筹资力度,全面完成在乡老复员军人危旧住房的新建、改建、维修工作。强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做好新修订的《兵役法》出台后的政策配套工作。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提高军休服务管理质量。推进双拥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建立双拥工作长效机制。
(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
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发展。争取扶持政策,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组织,把更多的社会资金吸引到举办公益慈善事业中来。着力推动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带领和引领大批农户勤劳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七)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强化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
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继续推进全国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和地名规划工作,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力争出台《自治区地名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界线联检工作,完成5条地州级界线联检任务,积极推动平安边界建设。不断完善界线管理规章制度。继续推进地方界线管理信息化建设。出版《自治区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婚姻登记执法责任,及时纠正婚姻登记管理中的违法问题。加大对婚姻登记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强化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做好《殡葬条例》出台后的衔接和配套工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针对“清明节”已定为法定假日的新情况,做好弘扬殡葬先进文化、改革丧葬陋习和群众祭奠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引导群众选择健康文明的祭奠方式,树立文明新风尚。
(八)大力营造慈善氛围,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着力推动建立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机制,积极推动《企业所得税法》和捐赠免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和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加强慈善资金管理,提高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全力筹备首届全疆慈善大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现代慈善理念和以爱心奉献、互助和谐为核心的现代慈善文化,树立慈善事业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捐助的积极性,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开展社会互助和社会服务。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发展,督促各地州成立慈善会筹备组。继续开展资助和田师专在校特困大学生和慈善爱心超市活动。
(九)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
大力倡导社会工作理论研究,组织社会工作理论的培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积极与人事部门配合,切实做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鼓励民政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考试,积极做好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的宣传引导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试点地区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开展示范活动,着力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等保障措施,不断完善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点上突破、面上拓展的工作格局。
会议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要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即抓观念转变,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基础建设,努力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科学决策,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加强“五大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以居家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扶助体系;以地名标准化为基础,地名信息化为载体,地名文化为支撑,城乡系列地名标志为抓手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干部要不断适应新的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把各级民政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富有创新精神、富有创造力、富有向上活力的群体,把民政部门建设成为让人民群众值得信认和依靠的“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要把能否严格管理民政资金作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效的关键。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无论是财政投入、彩票公益金,还是社会捐助的善款,都必须保证经费安全,保证每一分钱都要用到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身上,决不允许跑冒滴漏。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贯彻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民政经费在分配、使用、拨付等环节的公开公示和监督管理。要使用好民政资金。民政资金,特别是救灾、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要坚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足额划拨,一般情况下都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建立家庭账户,通过银行、信用社、邮局等金融服务机构,直接、及时地将资金发放到户,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虚报、冒领。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备案,杜绝任何形式的滞留和挤占挪用。对于缺少工作经费的问题,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申请,通过财政渠道解决。要按照规定的资金下拨时间督促各地落实资金,对落实不及时、截留挪用的,要依法处理,确保每一分民政资金都用的其所,用在当时,让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要强化监督,对救灾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军休资金、低保资金等专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杜绝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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