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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洞头县“三势”并重推行遗体火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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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洞头县隶属于温州市,是我国12个海岛县之一。长期以来,由于交通不便,该县一直实行遗体深埋政策。2006年该县到大陆的跨海大堤完工后,洞头县民政局把实行遗体火化提上日程,采取多项措施推进遗体火化,截至目前火化区火化率已达100%

该县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宣传造势。制定《遗体火化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以“推行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召开全县殡改千人动员大会,举行遗体火化千人签名仪式,开展“百条宣传横幅、百辆宣传车进村”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殡葬改革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工作氛围,确保2008年元旦开始遗体火化顺利实施。二是政策助势。制定《洞头县推行遗体火化的实施意见》、《洞头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遗体火化的推进方案、处置预案及补助政策,主要包括:对率先实行遗体火化的给予近万元的经济补助;免费提供殡仪车接运服务;在平阳殡仪馆专设遗体火化窗口;为丧户提供手续办理“一条龙”服务;就涉及宗教界的殡仪程序进行移风易俗、衔接改进,确保遗体火化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措施强势。组建以县民政执法大队、乡镇殡管员、村(居)殡管员为主体的三级殡改管理、执法网络,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殡葬改革专项执法,整顿火化区域内的棺木等殡葬用品市场,加大殡仪“六不准”执行力度,严厉制止违规土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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