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
编者按: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是民政部门的职能任务,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基础。抓好政策文件的落实,解决好人财物等问题是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山东省民政厅十分重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开拓进取,聚智聚力,推动工作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日前,山东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重点明确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标准。现将“通知”转发,供参考。 |
| 【打印】 |
【相关报道】
![]()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 2008-03-24 |
![]()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平安边界”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 2008-03-07 |
![]() | 四川省民政厅部署2008年全省市州间县界联检工作任务 | 2008-03-07 |
![]() | 关于做好全国平安边界建设经验交流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 2008-02-19 |
![]() | 广东省通报表彰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2008-01-22 |
![]() | 豫陕线 赣粤线启动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 | 2008-01-22 |
![]() |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1989年2月3日国务院令第26号发布) | 2007-09-05 |
![]() | 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 | 2007-04-24 |
![]() | 民政部就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提出贯彻意见 | 2007-04-20 |
![]() | 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建设平安边界活动 | 2007-04-12 |
【网友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