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1.2万人(未报告滞留需救助人员);倒塌房屋0.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6.6亿元。
江苏: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1.3万人(未报告滞留需救助人员);倒塌房屋0.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
安徽:因灾死亡8人,紧急转移安置17.2万人(含公路滞留需救助人员8.7万人);倒塌房屋5.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4.5亿元。
江西:因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19.4万人(含公路滞留需救助人员3万人);倒塌房屋1.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05.6亿元。
河南:倒塌房屋0.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
湖北:因灾死亡11人,紧急转移安置42.6万人(含滞留需救助人员23.8万人);倒塌房屋4.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72.5亿元。
湖南:因灾死亡17人,紧急转移安置30.2万人(含公路滞留需救助人员2.5万人);倒塌房屋6.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32.5亿元。
广东:紧急转移安置14万人(含公路滞留需救助人员2万人),倒塌房屋0.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
广西:紧急转移安置18.6万人(主要为滞留需救助人员),倒塌房屋0.3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7.7亿元。
重庆: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7.3万人(含滞留需救助6.7万人);倒塌房屋0.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9.6亿元。
四川: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3.2万人;倒塌房屋1.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1.3亿元。
贵州:因灾死亡14人,紧急转移安置20万人(主要为公路滞留需救助人员);倒塌房屋0.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8.9亿元。
云南:因灾失踪2人;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
陕西:倒塌房屋0.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甘肃:倒塌房屋0.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亿元。
宁夏:倒塌房屋0.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7亿元。
(据地方民政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