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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2页 共809条记录
姓名: 王焕 回复单位: 优抚安置局
标题: 解放初期的烈属 可以享受新的待遇么
录入时间:2008-07-20 03:29:31
[内容] 我舅舅 ;裴兆方是河南省清丰县大屯乡葛营村的.解放前是搞地下工作的 是1953年的烈士 由于当时家庭十分困难 享受了一次性的抚恤金 可现在物价上涨年迈的舅母84了还在靠自己的双手掐辫子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目前生活困难 还可以享受新的抚恤政策么?
[回复] 请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     
姓名: 朱宝华 回复单位: 民政部门户网站
标题: 链接网站
录入时间:2008-07-18 18:18:46
[内容] 我们临渭区民政网站想链接在咱们网站上,不知是否可以?
[回复] 您好,请提供网站地址链接。     
姓名: 张秀珍 回复单位: 民政部门户网站
标题: 5。12捐款发票如何领取
录入时间:2008-07-15 16:47:56
[内容] 我于5月19日通过齐齐哈尔市中国建设银行向民政部捐款500元
序号20588
现在想询问如何领取捐款发票?
[回复] 您好,领取捐款发票办法请查看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0806/20080600017470.shtml     
姓名: 林志华 回复单位: 优抚安置局
标题: 关于烈士褒扬服务的咨询
录入时间:2008-07-14 09:14:39
[内容] 您好!我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张松村的村民何炳南,我的儿子2004年12月当兵服役于河南洛阳某部队,2006年10月退伍。2008年7月,在榄核镇派出所当任民兵,7月5日凌晨,为了追捕贼人,被歹徒刺中心脏当场死亡。请问可否为其申请为烈士!谢谢你的答复!!!
[回复] 请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     
姓名: 初钦钦 回复单位: 优抚安置局
标题: 关于烈士褒扬服务的咨询
录入时间:2008-07-09 19:03:02
[内容] 请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称其为烈士家属
[回复] 公民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其遗属称烈士遗属。遗属的确定参照《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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