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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灾救灾标准化:自上而下的一场技术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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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标准”的影响力无处不在;而在国家的行政管理中,“标准化”也开始让许多政府部门尝到效率与公平的“甜头”。

427日,“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年会在北京召开。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将其描述为“我国灾害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民政部负责组建,由来自综合减灾、灾害风险、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农业病虫害、地震灾害和卫星减灾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秘书处设在国家减灾中心。

王振耀说:“现在开始讨论标准化的问题,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说明我国的减灾救灾事业发展到了一个重要阶段,将推进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国家灾害管理水平。”

减灾救灾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日益现代化和科学化,标准化工作也正在从传统的农业、工业、信息、能源等领域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中对建立健全减灾救灾标准体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国服务标准专项规划也将减灾救灾列为重点支持的领域。

在今年17日召开的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谈到:包括减灾救灾、社会福利服务等内容的民政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关乎全局、影响长远的开创性工作。民政标准大多属于公共服务领域范畴,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是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质量效益、提高民政管理专业化水平的迫切要求。

既然减灾救灾标准化建设如此重要,那我国的发展现状如何呢?王振耀说:“虽然近年来防震减灾、气象防灾等专业领域设立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和制定了部分标准,但总体来看,减灾救灾的标准化建设还十分薄弱。”

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服务业处副处长姬二明对此颇有感触。他说,在今年 1月初的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中,由于不同的灾害种类分属于相应的管理部门,部门间条块分割,增加了减灾救灾综合协调的难度。而如果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可以为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起有效沟通的平台。

“虽然我们目前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涉及减灾救灾的内容,但法律不能规定得很具体,实际的操作仍要靠标准来细化。例如灾害发生前的预警,灾害发生后的救助,都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规范。”姬二明说。

“减灾救灾标准化既要国际化,又要有中国特色”

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是加强灾害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史培军看来,“减灾救灾标准化”这个名称的确定,是国际潮流与中国特色融合的产物。

史培军说,我国一直以来遵循的是“防灾、抗灾、救灾”三理念,而国外提倡的是“备灾、应急、恢复重建”三阶段。最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采用了“减灾救灾”的称谓。

记者获悉,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以后,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将从事减灾救灾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减灾救灾领域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在加强标准化基础研究、编制标准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标准修订工作和实施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和知识、培养标准化专业队伍等方面发挥作用。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减灾救灾标准体系,是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之后的重要战略定位。”史培军强调。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透露,为了适应减灾救灾领域对标准技术支撑的迫切需要,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期间,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国家减灾中心开展了《自然灾害管理基本术语》等 9项标准的制定和《自然灾害损失评估》等 10余项标准的研究,并计划启动《自然灾害分类》等 7项标准的研究。

“我希望,标准委员会成立后,能用国际的眼光,结合中国的实际,尽快作出全面性的减灾救灾标准化规划。我也期待,我国的救灾减灾领域能够在最近几年里来一次标准化革命,这个重担寄托在大家身上。”王振耀说。

         本报记者高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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