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殡葬事业从传统走向创新
土葬,一个曾经承载过中华民族数千年习俗的词汇,一个具有农耕文化特色的字眼,在公元1956年终于走到了历史的转折点。 这年4月27日,毛泽东等151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及各界知名人士,在实行火化、不留遗体、不建坟墓的倡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由此拉开了我国大规模“以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的序幕。 一场从田间地头开始的革命 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殡葬改革亦在其中。各地民政部门首先接管了近代中国遗留下来的公墓,接收并改造了杠业(旧社会称殡葬服务行业为杠业)、杠房(指专为丧家承办丧事的店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应设立了一些殡葬机构,如殡仪馆、殡仪服务公司、火葬场等,吸收旧杠业人员为职工,取缔一些杠房,设立了当地殡葬服务网点。 1956年,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内务部(民政部的前身)提出“墓葬改革”的口号,其主要内容是:平移坟墓,规划并建立共用墓地,有计划地建立火葬场。各地农村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平掉了大量的坟墓,扩大了耕地面积。1965年7月,内务部又颁布了《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分4个部分阐述了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改革旧的殡葬习俗,以及把殡葬事业统一管理起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81年12月,民政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总结回顾过去30年殡葬改革的经验、教训。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肯定了建国以来我国殡葬改革取得的成绩,指出当时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描绘了我国殡葬事业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迹。 殡葬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殡葬管理法规。该规定确立了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殡葬管理工作方针,并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使殡葬改革真正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期。199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殡葬管理条例》,随后从中央到省、市、县政府,都设置了负责殡葬管理的专门机构。各地陆续出台了有关殡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殡葬管理、殡葬服务和殡葬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基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配套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 自2004年开始,民政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修订《殡葬管理条例》,2007年5月,通过互联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殡葬管理条例》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从保护土地到绿色环保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耕地面积和森林资源相对较少的国家,人均耕地不到1.5亩,森林覆盖率不足11%,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基于保护耕地和环境的考虑,我国殡葬改革始终是围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的。 为了适应实行火葬的需要,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有殡葬事业单位3549个,其中殡仪馆1635个,殡葬管理单位805个,经营性公墓1009个。每年火化遗体400多万具,火化率保持在50%左右,东部一些地区、大中城市以及部分农村地区的火化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在兴建塔陵、骨灰寄存设施,开展草葬、花葬、树葬、水葬等葬式的基础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人文景观为目标,以园林化、艺术化和主体化为形式,在城市建立经营性公墓,在农村建立公益性公墓,一大批环境园林化、艺术化、绿化美化的公墓在全国各地出现。同时,在土葬改革区逐步推行的遗体安葬公墓化,也为治理乱埋乱葬问题树立了典范。据2007年最新统计表明,目前全国共有500多个为土葬服务的殡仪馆(站),300万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公共埋葬点,200多个经营性遗体公墓。50年来,全国各地平坟还田累计达数千万亩。 随着现代殡葬观念渐入人心,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江苏、广东等省、市,每年举行的多次骨灰撒海、骨灰植树活动,以及近年来各地探索出的骨灰堂、楼、廊、塔、墙、亭等骨灰存放设施,日益为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可和接受。一些现代时尚的祭奠方式,如居家祭奠、网上祭奠、代理祭奠、社区公祭、电视公祭、集体公祭等得到推广,“时空邮局”、“孝心漂流”等新颖独特的做法成为媒体关注的亮点,“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等文明的祭奠方式逐渐受到群众青睐。 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实现历史性跨越 作为殡葬事业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我国殡葬服务也实现了由单一服务向多层次服务,由独家经营向多元主体参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保障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的殡葬救助办法;河北省迁安市、河南省栾川县在全国率先实行的本地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消费由政府埋单,无不显现出日益浓烈的人文特征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从仿制到自主开发,我国一些殡葬设备产品的生产技术得到快速提高。火化机产品技术已接近国外先进技术水平,部分达到甚至超过国际水平;殡仪车、遗体冷冻柜、遗体罩、告别台、空气净化器、冷藏棺、消毒加湿器、骨灰盒等多种多样,已形成高、中、低档门类齐全具有民族特色系列化殡葬设备产品,许多产品出口国外。 殡葬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稳步提高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中国的殡葬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个围绕遗体处理和祭奠等相关服务的特殊行业基本形成。 现在,我国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达7.1万人,并呈现出学历高、专业性强等特点,殡葬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2005年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始启动,2007年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并开始进入殡葬行业。殡葬职工中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据统计,全国有三分之一的殡葬事业单位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许多殡仪馆成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每届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的获得者中都有殡葬战线的职工,山西省第一位妇女抬尸工温桂花、四川省泸州市殡仪馆馆长周光荣等常年默默奉献在殡葬工作一线上的职工,成为激励千千万万民政工作者不断前行的楷模。(本报记者 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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