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民政部门责任重大,尤其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山东省青岛市紧紧围绕改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生活状况这一重点,健全六大体系,实现“六个有”的目标,力争多做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实事。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确保现有标准下城乡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探索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健全并逐步完善对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子女上学救助制度;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完善慈善救助制度,创新救助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以典型引路,扶持有致富愿望和能力的低保户走出低保线。二是加强查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实施城乡社区减灾示范工程。在农村力争5年内将困难群众的土坯房修缮成抗震、抗暴雨的砖瓦房;在城市普及减灾知识。
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一是继续完善城市养老服务体系。探索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新路子。二是建立农村为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建立农村敬老院运营奖励制度,建立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把农村敬老院建成农村为老服务基地。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三是强化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行业管理。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服务规范,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育一批示范基地。
进一步完善孤残儿童养育体系,努力实现孤有所救。一是完善孤残儿童收养救助和寄养政策。营造氛围、完善程序,积极做好孤残儿童在机构的及时救助和收养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家庭寄养。逐步完善农村寄养基地寄养、城市社区集中寄养等寄养模式共存的家庭寄养工作格局,使智力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各异的孤残儿童都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家庭照料。三是拓宽渠道,积极做好涉外家庭送养,尽最大努力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保障制度,努力实现优有所抚。一是完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体系,减轻“三老”优抚对象的医疗负担。推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二是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制度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军休干部安置制度。三是加强优抚对象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完成对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危漏住房修缮工作;新建3000平方米的市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努力增强为军休干部服务能力;将优抚医院的改造列入计划,改善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居有所乐。一是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加大对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力度。二是加强城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突出抓好有序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各类典型。畅通民意渠道,今后出台的各项关系民生的政策,都要先在社区层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条件,市内4区力争在今后5年使全部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市也要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努力实现求有所应。一是加强社会管理宏观研究,进行区划调整的前瞻性研究。二是加强民间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民生的功能。继续规范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政会分开,加强行业协会能力建设。制定并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社区医疗等领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重点培育一批示范社区民间组织。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改善民生社会工作人才。尽早完成社工人才队伍试点,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培养合格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机制。(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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